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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一起走過的日子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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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學習、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一定都接觸過作文吧,作文是經過人的思想考慮和語言組織,通過文字來表達一個主題意義的記敘方法。你所見過的作文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寫一起走過的日子作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寫一起走過的日子作文

寫一起走過的日子作文1

青春就像一本日曆,回想往事,留下的只有淡淡的痕跡和回不去得記憶,五班,陪我走過了兩年,有歡笑,有笑語,這兩年的點點滴滴都深深的印在了我的腦海裏。

那些年,數學老師說:“你們是整個樓層最亂的班。”英語老師說:“你們是我教過最爛的一級。”就是這樣一個不被看好不被老師喜歡的班級,卻是我們青春中最叛逆最美好的時光,我們五班分開了,分班的時候,整個班都很沉默,默默收拾自己的東西,都很不捨。

在我們五班裏,又逗比的於衍偉,愛講鬼故事的孫成浩,被我們嘲笑成瓢子的司嘉文,胖胖的很有力氣的雷國正,婆婆媽媽的葛廣鵬,嘴巴不饒人的朱勝騰,“方言專家”孫家奧,“頭哥”於鴻鵬等好多好多同學,仍讓我記憶猶新。

兩個月的暑假過去後,卻讓我失去了兩年的光陰,以後的我們,不在迷戀於瓊瑤小說中千篇一律的悽美愛情,不在羨慕金庸中浪子行走天涯的刀光劍影,以後的我們長大了,成熟了,只會把五班當成美好的回憶。

五班的同學們,如今的我們正值豆蔻年華是一生中最美的最美的時間,在人生的道路上,會跌倒,不要氣餒,拍拍灰塵,繼續往前走,成功了,不要自滿,不要得意忘形,望望前方的路,給自己鼓鼓勁,加加油,爲了前方更美好的風景,繼續前行。

五班的同學們,向着夢想前進吧,努力去追尋自己的夢想吧,“也許我沒有天分,但我有夢的天真,我將會去證明用我的一生,也許我手比腳笨,但我願不停探尋,付出所有的青春不留遺憾,向前跑,迎着冷眼和嘲笑,生命的廣闊不歷經磨難怎能感到,命運它無法讓我們跪地求饒,就算鮮血灑滿了懷抱”正像這首《追夢赤子心》裏所歌唱的一樣,夢想使每一個人爲自己的目標去努力,去奮鬥,去拼搏,去開拓。

五班的同學們,人生就像一條路,肯定有個盡頭,有了夢想,就有了要走的目標,如果沒有夢想的話,我們便像在人生的道路上閒逛,沒有目標的走,更沒有實現夢想的信心。有夢想的人是幸福的,有夢想的`人生是充滿希望的。無論這個夢想是什麼,這個夢想有多大,我們都會去爲了它而努力的。

五班的同學們,去勇敢地追尋夢想吧。

寫一起走過的日子作文2

青春,一個多麼豔麗的名詞。人人都可能擁有它!但青春又太過奢侈,我們扮演着主角的角色,都有一聲屬於自己怕戲。在那裏,無論是喜怒哀樂,都有着青春的味道。我們與青春一起直過的日子怎麼回味,都是值得的。

進入青春期的我們,或多或少都有一些小叛逆,我們也會在這過程中收穫很多。生命本來就是一張白紙,從簡單的結構開始,你可以畫上絢麗的彩虹,或者只是最樸素的素描。而我卻想將火熱的鮮紅塗抹,再以清雅的淡綠點綴,最後留一處空白,用以棲息。每個人的眼光與選擇皆有偏差,青春也就都是五彩的。

青春縱然光彩炫目,也摻和着抑鬱的藍。生活中的一些無奈,長輩們偶爾的不理解,學習上的不順,所有這些,讓我們的天空蔚藍卻不失冷意。但沒有色彩的青春不叫青春,只有嘗過,試過才知其蘊味。世界一天天在我生命中刻下印記,歲月的齒輪碾出了我的痕跡,是青春,使我的畫卷色彩斑斕,是青春,使我的夢想透明,純粹,是青春,使我的心虔誠向上。青春的理想是燃燒的火把,青春的憧憬是洶涌的大海,青春的生命燦爛奪目,青春的感情世界庭院深深,青春的夢幻世界落霞與孤鷺齊飛。

青春二字,無處不露着春泥的氣息。青春的我們不屬於氣傲的夏,不屬於悽美的冬,我們就是我們,五彩的春天。

寫一起走過的日子作文3

時已暮春,夏天又快到了,望着窗外在風中搖曳的那棵枝葉婆婆的小樹,我不禁心潮澎湃,回憶的鬧鐘此時飛快地旋轉——兩個孩子把一棵小樹苗栽在泥牆根下,他們蹲下身子,出神地看着那些小葉,彷彿一口氣就能把它吹高、吹大。

思緒回到了去年的夏天。因爲放署假正在高興的我,卻由於一位不速之客的到來而大感掃興。爸爸領來一個農村的孩子(聽說是爸爸以前同學的孩子),我不經意地瞥了他一眼:黝黑黝黑的臉龐,亂蓬蓬的頭髮,粗壯的身體,戴着一頂舊草帽。他彷彿一直沒有洗過澡,身上還散發着泥土的氣息。“這是來咱家的陳亮,今後你倆要好好相處!”爸爸嚴肅地宣佈道。“哼,好像美國對日宣戰的口氣。”我小聲地嘟味着,但又無可奈何地嘆了口氣,心想,這個假期算全完了。

“嘿,嘿……”老土憨厚地笑了一下,“我叫陳亮。”說着伸出了那又黑又粗糙的手,我裝作沒看見。“先去洗個澡吧!”我把他推進了洗澡間,不一會兒傳出了嘩嘩嘩的水聲。“喂!茅坑在哪兒?”從洗手間裏傳出了聲音。“什麼?”我差點笑彎了腰,“就在你旁邊。叫抽水馬桶,不會用吧,你先憋會兒,等哥兒們我給你介紹一下!”我笑着,不料,嘩的一聲沖水聲,把我那想炫耀的美夢打破了。開飯前,廚房裏傳來高壓鍋噴氣的聲音,他一愣,接着端起水盆衝了進去,弄得大家笑個不停;下午我帶他上街走走,沒想到,紅燈亮了,他勇敢地向前衝去,害得我向民警叔叔說了一車好話……從此,便開始了我們相處的日子。

往後的日子好像也不是那麼難過,雖然我不願承認這個事實,但的確是事實:我對他的印象變好了。他完全不像城裏的孩子那樣嬌氣與任性,生活能夠自理,很快地他便會用煤氣做飯了,於是,家裏常常看到他帶着圍裙,在廚房晃動的身影;陽臺上常常看到他拿着噴壺,精心澆花的面孔;飯桌上常常看到的是他忙上忙下照顧大家的動作……他和我一起做那些原本該我做的事,好像他已經不是我們家的客人,而變成我們家的一員了,真有點“雷鋒”的意思。有一次正當他掃地時,我隨口喊出了一句:“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是啊!”他又一次向我投來了憨厚的笑。於是,沒過幾天,我們成了真正的好朋友。時光的小溪就這樣活潑地跳躍着流走了。

又是一個炎熱的下午,我和他走在回家的路上,因爲天氣熱,我便買了兩罐可樂,遞給他一聽,自己隨手便打開一聽,一邊走一邊喝,不一會兒就喝到底了。於是便隨手扔了。我看他還沒打開罐,便微笑地問:“怎麼了?不會打嗎?”“不是,我不渴,我想讓我爸喝一罐。”他認真地說。“是嗎?”我望着他那彷彿要乾裂的嘴脣,吃驚地說。霎時間,不知怎的,一種羞愧的感覺使我低下了頭。這時天彷彿更加炎熱了。

幾天後,我倆栽下了這棵小樹苗。

“樂樂,我走了!”我送他到新栽的小樹邊。“明年夏天再來玩啊!”我本想大聲說,可是聲音卻是那樣的小。

走出好遠了,他又回過頭,向我揮揮手,我的眼睛溼潤了。

我收斂了思想的翅膀,一陣風吹過,小樹發出了歡快的笑聲。又到夏天了,彷彿又看到了那張憨厚的面孔,聽到他特有的笑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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