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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見隨筆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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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星期的時間,讓我讀完了《看見》。這是我第一次讀電子書,因爲我一開始就知道這是柴靜的作品,而她又僅僅是一個有名的記者。潛意識的觀念告訴我,這樣的書不值得花錢買一本正版,而後細細品味。可是後來的閱讀過程和晚晚的失眠,哦,還有很多次莫名的滿眼淚水,狠狠的送我了一記耳光。

看見隨筆散文

我可以肯定這是一本無法成爲經典的書,原因我說不清楚,但我肯定這是一本好看的書,原因我是清楚的。

看完整本書,我似乎只看到了一個主題:看一個人,猶如觀察一棵醜陋的樹。時日遠去,醜樹開枝闊葉,開花結果,一層一層,包裹的是你傾注的情感,哪怕這情感微弱到不用風便會遠飄,但你我作爲參與者,是絕對不會再存在鄙夷之意的,絕對,每一棵被剝開的樹都是那麼的美麗,美到人的骨子裏,美得人心疼。

觀念的改變並不是因爲美彌補了醜,而是美與醜的共存讓我們看到了真實。

說這些話本不是我的風格。我曾經公開說我是最討厭故弄玄虛的高深,也最討厭讓人費解的說教。但我不討厭這開篇的文字。我不知道下一句該說些什麼。

高三一次模擬考試的時候,我被分到一個特殊的教室,說它特殊是因爲整個教室的學生都是上一次考試沒有參加的。原因有種種。特殊的教室當然會發生一些特殊的事兒,不然都對不起我的文字。

安靜的教室漸漸有一個女生開始說話,本來是竊竊私語,我以爲她在和誰對答案,本是同根人,沒有在意。聲音越來越大,老師用奇怪的口吻說,請大家安靜答卷!都沒有指名道姓的說是某某同學請注意。尖銳的聲音刺的我耳朵生疼,我下不了筆了。我在極度控制自己。她說:“你M個老B,不叫我起牀,你M個老B。”她甚至站起來東張西望的胡說些讓你聽不清楚的話,但卻令人毛骨悚然。我也是一個二逼的性格,總認爲這樣的千鈞一髮的時刻就需要我站出來。

於是,我就站出來了。

我大聲說了聲:“草,能不能安靜點,發什麼瘋?”能說“發什麼瘋”,就證明在我心裏,我以爲她真的不是瘋子,如果,打定她是瘋子,那我或許會不說話,或許會說“裝什麼正常人”。戰爭一發不可收拾。那女生對着我罵,倒也不是什麼難聽的話,無非是聲音大一些。這些我並不害怕,害怕的是她的一雙眼睛幾乎是翻着白眼兒,臉上的表情也說不上是哭是笑,我覺着接下來她可能口吐白沫,然後昏厥,再然後就是我被警察帶走。我怕了,裝孫子一樣的坐下了,還需要用什麼高級的形容詞或者是我擅長的句子形容我當時的內心世界麼?算了吧。

最終被帶走的是她,監考老師走到我身邊告訴我,她真的是一個瘋子。

一個和瘋子吵得不亦樂乎的人是什麼?是瘋子。也不需要形容詞。

我恨透了她。當時比較幼稚的我祈禱着她的病越來越嚴重,然後不上大學就被父母賣到深山裏給另一個瘋子做老婆,再生一個瘋孩子。我哈哈哈的笑着。

多麼醜陋的一棵樹。

醜陋也是一種特點,這特點倒是吸引了我,每每有人談到她我都會稍有掩飾的聽着。

原來故事是這樣的。

那一年的高考已經不知是她第幾次參加了,家境貧寒的她只能通過這一條路走下去,如果走不下去,我想那也就只能死在這條路上。這死不是普通意義上的死亡,包含着很多,具體是什麼,全靠你的想象。

又是一箇中午,我進校門的時候望見她,她和一箇中年女人聊着什麼,有說有笑的。我是恐懼她的,避着她走。我離她最近的時候,被一個響亮的耳朵嚇得幾乎是跳了起來。那種感覺就好像一個本來就膽小的人走在黑夜裏的墓地,突然有人狠狠的拍了他的肩,又尖銳的加一聲喊叫。我真的以爲那耳光是打在了我的臉上,火辣辣的,超過了太陽的溫度,真他孃的火燒火燎。回頭看,那個中年女人被她扇着耳光,節奏感很強。她的眼睛依然是翻着白眼,笑着叫那個女人:媽。

我聽得特別清楚:“媽呀!我真的沒有忍住,你別讓我打你,你躲呀,媽呀!我對不起你呀!媽呀。”

親愛的你知道麼,那是我見過的最殘忍的畫面,那種疼痛比擊打在我臉上還強烈。作爲一個人,我的.衝動告訴我上去給那個瘋子一拳,打到口吐白沫,七竅流血,用女人的方式把她的頭髮拔下來,用男人的方式把她的臉踩在腳下,殘忍麼?一點都不。同樣作爲一個人,我又想給她一個擁抱,然後說一句虛僞的話:一切都會好起來,別怕。

這些都是廢話,實際是我什麼都沒做,默默地走開,看了一眼那母親,她也看着我,一時間不知道說些什麼。

最後,她還是央求着學校讓她參加了高考,是一個人在一個單獨的房子裏,最終的成績我不知道。我曾一直牽掛她的歸去,可是無果,也就只好作罷。

她依然是那棵樹,但已不再那麼醜陋。美麗的原因不是我們知道了故事的背景,醜陋也不是被美麗所掩蓋。

我們生命中有一段重要的時光是互相重疊的,說不上有什麼交情,甚至都不是朋友,但我參與了她的生命,她也影響了我的生活。這就是原因。

第二個故事或許比第一個故事好敘述一些。

我到現在都不知道他的名,只知道他的微博是.。也不知道從什麼時候迷上了微博,更不知道從什麼時候被他關注,而我又鬼使神差的關注了他。

從他每天十幾條的狀態裏我知道他的性取向有問題。一個尋常的男人是不會一個人和一隻狗相依爲命,還給她取名劉小姐,不會多愁善感的說他想念那個傷害過他的大叔,更不會公然但卻認真的說自己想要被XXOO。

這人真噁心。如果是那棵醜樹,那得要多少個可憐的樹工的辛苦修剪啊。我當時真的這麼想。

有一天他髮狀態:又是今日,去年今日,我在雨裏行走。

我忍不住問了一句:你是那什麼?我們怎麼互粉的?

他回:恩,我是。

沒有一絲的掩飾。就像別人問我是叫王東旭麼,我回答:恩,是。

後來我才知道他關注我是因爲去年加拿大留學生林俊被殺,又被殘忍分屍。林俊事件在一段時間裏是非常熱鬧的,作爲憤青的我也在公共留言板留下了自己的看法,應該是贊同了我的觀點。

我本想看看熱鬧以後就取消關注的,看熱鬧是因爲在我生命裏還沒有真正與那一羣人有過一絲交集,哪怕是在虛擬的社交網絡。(請允許我用那一羣人來定義。)

他又發了一條長微博。我點開了。

完整的記錄了一個失戀者的全部。我也寫過《寫給我的前女友》,看了他的《寫給我的前男友》,只能說,其中的情感有過之而無不及。我沒有了任何鄙夷。

他說他要離開北京,離開那個有着美好和傷害的北京,回到故鄉。他的媽媽讓他回去結婚了。他說日子永遠是日子。他要生活在日子裏。我不知道這句話其中的深意。

我想起了柴靜《看見》裏的關於同性戀的描寫:這世間還存在着另外一種純潔的不知道走向哪裏的愛情。

我再也不會想着取消他的關注了,我關注的是一個掙扎的生命,是一個純潔的但卻不知道走向哪裏的人我關注的是一個同性戀。

我爲他莫名的難受,他依然是那棵樹,但已不再那麼醜陋。美麗的原因不是我們知道了故事,醜陋也不是被美麗所掩蓋。

我們的生命有了重疊,哪怕僅僅是一瞬。我參與了他的生命,他也出現在我的生命裏。我的生命是我的身體的象徵,我怎麼捨得說我的身體醜陋,哪怕是很小的一部分。

看見,看一個人,猶如看一棵醜陋的樹。時日遠去,樹,開枝闊葉,開花結果,一層一層,包裹的是你傾注的情感,哪怕這情感微弱到不用風便會遠飄,但你我作爲參與者,是絕對不會再存在鄙夷之意的,絕對,每一棵被剝開的樹都是那麼的美麗,美到人的骨子裏,美得人心疼。

你我參與了無數人的生命,無數人也融進了我們的身體。別因爲醜陋而遠離,更不要因爲發現了美麗而掩蓋醜陋,你看見的就是他,真實的他,要知道,他是一個人。

對啊,我們看見的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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