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紀七十五 起上章涒灘正月,盡十二月,凡一年
○神宗體元顯道法古立憲帝德王功英文烈武欽仁聖孝皇帝
元豐三年遼太康六年
春,正月,乙丑朔,以太皇太后在殯,不視朝。
癸酉,升許州爲潁昌府。
遼主如鴛鴦濼。
癸未,審官東院言:“大理寺丞申天規昨乞長告,訪求其父。今已迎歸侍養,乞許天規不候歲滿朝見。”從之。天規少失其父,至是訪得之,年百歲矣。
己丑,高麗國遣使來貢。
白虹貫日。
辛卯,于闐來貢。
遼耶律伊遜以改封王爵,赴闕入謝。遼主即日遣還,改知興中府事。
二月,丙午,以翰林學士章惇參知政事。
丙辰,始御崇政殿視朝。
丁巳,命輔臣禱雨。
三月,乙丑,工部侍郎、平章事吳充罷,爲觀文殿大學士、西太一宮使。
癸酉,葬慈聖光獻皇后於永昭陵。
甲戌,命王珪提舉修兩朝國史。
丙子,南丹州人入貢。
庚辰,復置晉州趙城縣。初,熙寧中,廢入洪洞縣爲鎮,至是知州王說言百姓輸納詞訴回遠,歲輸稅課不便,兼考趙城乃是國家得姓始封之地,不與他縣邑比,故復之。
乙酉,祔慈聖光獻皇后神主於太廟。
己丑,以慈聖光獻皇后弟昭德軍節度使曹佾爲司徒兼中書侍郎、護國軍節度使,餘親屬加恩有差。
庚寅,遼主出皇侄淳于外,立皇孫延禧爲樑王,加守太尉兼中書令,時年六歲。以忠順軍節度使耶律頗德爲南院大王,以廣德軍節度使耶律仲禧爲南院樞密使,以戶部使陳毅參知政事。
夏,四月,乙未,觀文殿大學士吳充卒,年六十。贈司空兼侍中,諡正憲。充爲相,務安靜。將終,戒妻子勿以私事幹朝廷。世謂充心正而力不足,譏其弗能勇退雲。
丁酉,封宗暉爲濮陽郡王,濮安懿王子孫皆進官一等。
乙巳,以瀘州夷乞弟侵擾,詔邊將討之。戊申,乞弟寇戎州,兵官王宣等戰歿。
御史臺言:“奉詔復置六察,察在京官司。今請以吏部及審官東、西院、三班院等隸吏察;戶部、三司及司農寺等隸戶察;刑部、大理寺、審刑院等隸刑察;兵部、武學等隸兵察;禮、祠部、太常寺等隸禮察;少府、將作等隸工察。”從之。
甲寅,罷羣牧行司,復置提舉買馬監牧司。
乙卯,遼主獵於炭山。
五月,甲子,翰林學士兼詳定禮文張璪言:“伏見天地合祭,議者不一。臣竊謂陽生於十一月,陰生於五月。先王順陰陽之義,以冬至日祀天於地上之圓丘,夏至日祭地於澤中之方丘,以至牲幣、器服、詩歌、樂舞、形色、度數,莫不仿其象類,故天地神祇可得而禮。由此觀之,夏日至祭地於方丘,而天子親蒞之,此萬世不可易之理也。議者以爲當今萬乘儀衛加倍於古,方盛夏之時,不可以躬行,乃欲改用它月;不惟無所據依,又失所以事地順陰之義。必不得已,宜即郊祀之歲,於夏至之日,盛禮容,具樂舞,遣冢宰攝事;雖未能皆當於禮,庶幾先王之遺意猶存焉。”詔禮院速詳定以聞。禮官請如璪議,設宮縣樂、文武二舞,改制樂章,用竹冊、匏爵,增配帝犢及捧俎分獻官,廣壇壝、齋官,修定儀注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