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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小組的故事散文欣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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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法院網訊,浠水縣清泉人民法庭是全院受理案件最多、最忙的法庭。20xx年7月,我調到清泉法庭工作,被分派與謝文彥法官組成一個案件審理小組。我們這小組每年平均審結各類民事案件達xx5件,調解率達到85%,陪審率達75%,辦案社會效果也較好。可以自豪地說,我們這個小組的辦案數量在全庭年年排在第一位,發生在我們小組的小事多,故事也多。

我們小組的故事散文欣賞

小事上有廉潔——“吃了人家的嘴軟,拿了人家的手軟,如果在辦案過程中,有一點私心雜念,天平就會傾斜!”

在審理原告陳中華與被告浠水某美髮店買賣合同糾紛一案過程中,原告起訴被告欠其熱水器款元,被告辯稱熱水器質量有問題,並以原告違反合同約定爲由,當庭提出反訴,要求原告賠償元,閉庭後雙方還爭吵不休,矛盾十分對立。原告先後兩次託同事請我和謝文彥法官出去“座一下”,打探審理結果。被我們拒絕後,原告打電話給我,說:“在法庭門口商店買了兩條400元的香菸,已經跟店主打了招呼,下班後,請你和謝法官自己去拿一下”。我對原告說:“你的案件法院會按法律規定,按照法定程序處理,案件審判的機密,我們不能告訴你。但你要相信,謝文彥法官會依法公正處理的。請你把香菸拿回去!”不一會兒,謝文彥法官的手機響了,也是原告打給他的,謝文彥法官同樣義正辭嚴地拒絕,並耐心地向他解釋,最終原告救香菸收回。

在案件的審理中,謝文彥法官和我都認爲案件事實很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爭議焦點也很明確,作出判決是容易的事,但是考慮到原、被告雙方曾經是經商朋友關係,我們覺得調解結案,才能真正做到案結事了。幾天後,我和謝文彥法官再一次把雙方當事人均通知到庭,經過幾番耐心細緻地做工作,直到中午12點多,原、被告握手和解,並達成調解協議,被告向原告當庭給付 元了結該案。臨走時,原、被告與我們握手言謝:“你們真是好法官!爲了解決我們之間的矛盾糾紛,不厭其煩的做工作,還耽誤你們的下班時間,實在不好意思!”看着他們臉上滿意的笑容,我們心裏非常高興。我們不僅化解了糾紛,還藉助調解促進了社會和諧。

小事上見作風——“我是個脾氣很不好的人,比較容易衝動,兩位法官態度真是不錯,剛纔是我語言過激,請你們原諒。”

在辦理原告張成軍與被告郭小華離婚糾紛一案中,通過查閱案卷,得知原告曾經起訴過一次離婚並被判決不準離婚,我和謝文彥法官一起向原承辦法官瞭解案情,得知原、被告矛盾十分對立,決定該案適用普通程序審理,通知原、被告到庭領取開庭傳票、舉證通知書、合議庭成員通知書等法律文書。原告在領取傳票時,就朝我吼叫:“你們憑什麼要推遲開庭?我看你們法院玩什麼‘把戲’。我提醒你們,你們可以偏向女方那邊,我也不指望你們法院能公正辦案,但莫偏太多了,否則我也不是那好說話的!”當事人的話像一把錐子,刺痛了我的自尊。這有損我職業道德、聲譽、尊嚴的話,就象是一把火,在我心底燃燒起來了。我真的.想狠狠地質問他:“你憑什麼說我們法院玩什麼‘把戲’?”但職業操守還是讓我把到了嘴邊的話又咽下去了。隨後,我話如春風地說,“我們和你,我們和被告,今天都是第一次見面,沒有誰誰誰關係親近的說法。你倆鬧離婚,矛盾尖銳對立,所以我們決定適用普通程序審理該案。用普通程序審理案件給雙方當事人的舉證期限最低不少於30日,這是法律的規定,也是充分保障你們當事人的權利。”謝文彥法官也解釋:“你與女方現在矛盾比較對立,急於開庭的心情我們可以理解,但我們必須按照法律程序來處理,並不是故意要託延開庭時間,請相信我們,我們會秉公辦案。”經過我與謝文彥法官耐心的解釋,原告火爆的態度了緩和下來,臨走時說道:“我是個脾氣很不好的人,比較容易衝動,你們兩位法官態度真是不錯,剛纔是我語言過激,請你們原諒。”聽着當事人的道謙、寬慰、理解的話語,我心中又涌起陣陣熱潮,怨氣頓時無影無蹤了。當事人理解法律規定,遵守了訴訟秩序,說明我們的努力沒有白做,付出終有回報。

小事上有大和諧——清泉城區人口密集,如相鄰權糾紛、交通事故糾紛、僱傭合同糾紛、侵權糾紛、故意傷害糾紛、離婚糾紛、承包合同糾紛多,件件小事都牽連着社會的大和諧。

20xx年年初,我們小組接受了一件離婚案件。被告是一名退伍轉業的下崗職工,幾年前身患神經性耳聾,性格暴燥,猜疑心重,經常對原告打罵相向。原告不堪被告的打罵與猜疑,遂訴至法院,要求與被告離婚。在我們上門送達時,被告得知其妻向法院起訴離婚,頓時火冒三丈,朝我們大嚷:“我們的家庭的事與你們法院有麼相干,你們是不是沒事做?走!走!”並將法院傳票扔在一旁,我們解釋的話,他聽不見。我很快注意到這個細節,於是拿出隨身攜帶的筆和本,用筆在本子上與被告進行交流。通過溝通被告終於同意在法庭規定的日期準時到庭參加訴訟。但開庭當日,被告一反常態,來到我與謝法官辦公室就朝我們大嚷大叫,隨後趕至法庭的原告向我們解釋原因,我們才得知他倆剛剛在家大吵了一場。面對這種情況,我與謝文彥法官分頭做原、被告的工作,想辦法讓被告先平靜下來,不能讓原告影響被告的情緒,不能影響庭審的順利進行。通過做工作,終於原、被告願意平心靜氣的接受法庭的調解。庭審結束後,謝文彥法官和我都認爲,該案通過庭審中查明的事實和現有的證據,不足以證明原、被告夫妻感情確已破裂,而重要的是原、被告婚生子兩個月後即將面臨參加高考。爲挽救倆人的婚姻,不影響孩子高考,謝文彥和我抓住該案調解突破口,多次通知原、被告到庭調解,一次調解不成,組織第二次調解,兩次調解不成,進行三次調解。通過我們的努力做工作,對當事人動之以情,曉之以理,逐漸地消除了當事人的思想防線和牴觸情緒,雙方均願意放下思想包袱,同意平心靜氣地解決糾紛。最終該案以雙方當事人調解和好結案。至今,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被告離開法庭時的那句很誠懇的話:“我悔不該當初對你們拍桌子、說狠話。爲了我們夫妻矛盾的事,你們下了這麼大的功夫,一次又一次的調解做工作。和諧了好啊,一家人能安心工作生活,孩子能安心學習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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