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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小學趣味運動會活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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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健康成長離不開家長,父母的循循善誘的益處更是他人所不能夠比擬的。下面是本站小編爲大家推薦的2016小學趣味運動會活動方案,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2016小學趣味運動會活動方案

  【2016小學趣味運動會活動方案1】

一、 時間:2016年11月28日

二、 地點:學校操場

三、 競賽項目:

遊戲類:

1、30米迎面接力(3~6年男女各15人,1~2年男女各10人)

2、“8”字跳長繩(5~6年 2人搖繩 10人跳 男5女5)

3、託球跑(1~4)

4、拔河(3~6年 男女各15人)

5、倆人三足(3~6)

6、踏實過河10米(1~2年)

7穿衣算題(1~2年)

競賽類:

200米 800米

四、本規程解釋權歸正陽小學體育組

2016年正陽小學秋季趣味運動會會序

開幕式:第一項:運動員檢閱

閉幕式:第一項:請楊校長髮表成績

第二項:奏國歌:(全體起立、音樂) 第三項:請鄭校長致開幕詞 第四項:請運動員代表講話 第五項:宣佈“2012年正陽小學秋季趣味運動會”比賽開始第二項:發獎(請各班派2名同學領獎) 第三項:請趙校長致閉幕辭 第四項:宣佈 “2012年正陽小學秋季趣味運動會”到此結束

大會主席團名單:鄭亞萍、徐英、姜玉霞、劉桂穎、楊志明、趙明、

欒曉薇、王淑娟、雷芳慧、荊燕、趙一楠

總指揮 :鄭亞萍

總裁判長:翟佳

精神文明評比組:鄭亞萍、徐英、姜玉霞、楊志明、趙明、劉桂穎、

欒曉薇、雷芳慧、趙一楠

發令員 :楊海東

計 時 :楊琳娜、孟慶凱、翟佳

終點記錄:高嘵穎、齊才

總記錄:高研、趙麗蓉(1.1班)

檢錄員:王淑娟、趙一楠、于吉、孫立(照相)、魏立民(音響) 宣傳組:曹榮、荊燕

獎品組:姜玉霞、欒曉薇

衛生組:雷芳慧(比賽外傷)

保衛組:楊校長、保安2人

拉線員:學生4名(6.1)

聯絡員:學生6名(6.2)(6.4)各3名

佈置大會主席臺:(6.3)

比賽時間:2016年11月28日

比賽地點:學校操場

要求:

1、 運動員必須身體健康,參加學校人身安全保險;

2、 運動員下場的,必須在背心前面配有號碼布,否則不準參加比賽;

3、 運動員不準有不當的和取巧的行爲,否則取消名次;

4、 運動員3次檢錄不到者視爲自動棄權,取消比賽資格;

5、 不得竄項、竄號、超項;

6、 各項錄取前3名,按4、2、1計分,集體項目加倍的分;

7、 各班自備班牌,規格:長70CM,寬20CM,杆長由牌頂沿到地面110CM,白底黑字(一律正楷書寫);

8、 精神文明評比條件:檢閱隊伍服裝統一,保證人數,禁止隨意出入比賽場地,保證觀衆席的衛生與秩序

  【2016小學趣味運動會活動方案2】

爲增強同學們的體質,凝聚班級團隊力量,迸發班級團結向上的精神動力,我校決定召開一次小型趣味運動會,爲了把這次運動會舉辦的順利、成功,賽出友誼、賽出成績。現策劃如下:

一、時間:2016年11月30日(半天)

二、地點:學校操場

三、參賽人:各班男女運動員。

四、比賽項目:

(一)集體項目

三、四、五、六年級

拔河(每班15人,男生8人,女生7人)

(二)個人比賽

三、四、五、六年級

跳呼啦圈

一、二年級

趕豬走

一至六年級

踩氣球、兩人三足行

幼兒園

三人四足行

五、程序

1、宣佈運動會開幕詞

2、運動員代表宣誓

3、裁判員代表宣誓

4、比賽

5、頒獎

六、人員分工

分爲宣傳文祕組、安全組、服務組、計分組、裁判員等。

1、宣傳組負責稿件的撰寫及宣傳。

2、安全組負責運動場地的安全。

3、服務組負責器械的搬運和運動員服務。

4、計分組負責各體育項目的計分及總分計算。

5、裁判員有體育老師負責選派。

七、比賽規則

(一)集體比賽規則

1、跳繩比賽規則:

以班級爲單位參加比賽,每個學生都參加,求平均成績。在一分鐘的時間內,記錄單人跳繩次數。跳繩過程中可以停頓,以一分鐘結束時的總次數爲個人的最後成績。

2、接力賽

接力賽中,運動員必須在接力區內裏完成交接棒。“接力區內”的判定是根據接力棒的位置,而不是根據參賽者的身體或四肢的位置。

在接力賽中,第一棒全程及第二棒的第一彎道是分道跑,第二棒運動員要跑至搶道線後方可自由搶道。第一棒的傳接必須在參賽者指定的跑道內進行,其餘各棒的傳接,裁判員根據第二及第三棒運動員的先後,按次序讓其第三及第四棒的隊友在接力區內,由內至外排列等候接棒。所有接棒者均不可在接力區外起跑。

接力棒必須拿在手上,直到比賽結束爲止。完成交接棒後,運動員應留在本隊的跑道中以免因影響他人而被取消比賽資格。任何人掉了棒,必須由其本人拾回,而且要在不影響別人的情況下,方可越出自己的跑道以拾回接力棒。

(二)個人比賽規則

1、立定跳遠:

每名參賽者最多可跳3次,以最優成績作爲決定成績。如果3次跳都犯規,則沒有成績。若出現平局,應加賽至分出勝負爲止。

參賽者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判爲犯規。

(1)起跳前一剎那有任何一腳移動出起跳位置,然後再起跳。雙腳沒有從靜止狀態開始起跳。

(2)採用單腳起跳。

(3)起跳時身體任何部位觸及起跳線或起跳線前的地面。

(4)使用起跳坑(穴),或類似抵足的物體起跳。

(5)落地時沒有用腳先落地。

(6)落地後向後走出沙坑。

成績丈量:從參賽者身體任何部分着地最近點,垂直量至起跳線(或起跳線的延長線)後沿。記錄成績以釐米爲最小單位,不足1釐米不計。例如:丈量爲2.308米記爲2.31米。

2、壘球:在不犯規的基礎上,壘球誰仍的遠誰就算贏。

3、跳繩:一分鐘的時間內,單人跳繩次數。跳繩過程中可以停頓,以一分鐘結束時的總次數爲個人最後成績。

4、短跑、中長跑的名次判定

在田徑比賽中,所有賽跑項目參賽者的名次取決於其身體軀幹(不包括頭、頸、臂、腿、手或足)抵達終點線後沿垂直面爲止時的順序,以先到達者名次列前。在任一賽次中,按成績錄取進入下一賽次時如遇運動員成績相等,則終點攝像主裁判應考慮有關運動員的1/1000秒的實際成績。如果成績依然相等,則有關運動員均應進入下一賽次。如實際條件不允許,應抽籤決定進入下一賽次的人選。在決賽中第一名成績相同,裁判長有權決定是否重賽,若無條件重賽,則並列第一;至於其它名次成績相同,按並列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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