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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小偷警示教育的意外結局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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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可氣吧?可憐吧?有時可笑吧?

對小偷警示教育的意外結局散文

一天,我在辦公室編輯稿件。一個派出所的'所長打來電話:“老弟,你好呀。”

“你好。什麼事情吧?”

“我們抓住一個小偷。想在電視臺法制欄目播出來,警示教育一下。現在有記者在臺裏嗎?”

“有呀。正好有記者在臺裏。”

“那好吧。我們半個小時就去接記者,你有時間一塊來吧。”

“記者去,可以。我在值班編輯稿件,去不了。”

“好的。一會見。”我給記者說了,準備前去採訪。

半個小時過去,沒有人來。我打電話一問:“你們現在到哪裏了?”

所長說:“不好意思呀。出來一點意外,小偷是外鄉派出所一名副所長的親戚。罰款、住監獄他們都認可,就是不想叫電視臺記者來採訪。我們研究了一下,不要曝光了。我正準備給你打電話說一下呢。你看,這一次,就不麻煩老弟了。下一次咱們再聯繫,如何?”

“好的。曝光也是教育,罰款、住監獄也是同一個目的。只要小偷改造好了,我們的目的就是達到了。”

我放下電話,陷入沉思。是那個派出所副所長叫他去偷盜的?不可能的。是誰求情,去派出所講情的?小偷今後還會偷盜嗎?下一次偷盜被抓,又會是什麼結果呢?我們只好讓事實說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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