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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一天家,做一天主小學生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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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老媽給了我50塊錢,讓我當兩天家,做兩天主。昨天一下子就花了34塊錢,只剩下16塊錢了。今天這16塊錢能買些啥呢“?我苦思冥想了好一會,決定去菜場買些肉回家紅燒吃。

當一天家,做一天主小學生日記

來到了肉鋪,老媽挑了一塊自認爲滿意的肉,交給了賣家稱重量。每斤肉11元,一共兩斤多一點,需付28元。我身上只有16元,怎麼辦呢?這時,老媽從身上掏出了28元,交給了賣家。而我身上的16元卻沒有花。我算一下,28-16=12(元)。啊,老媽貼本了12元。

我正想去菜攤買菜,老媽喝住了我說:“別去買了,前天外婆送的絲瓜和茄子還有一些在冰箱裏;之前買的`雞蛋家裏還有呢!”於是,我和老媽便回家了。

從這件事讓我知道了:當一天家,做一天主是很難的,必須要合理的安排伙食。錢是來之不易的,你要辛苦的工作才能獲得它。我真爲我挑三揀四的行爲感到慚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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