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語】:
義不容辭
【拼音】:
[yì bù róng cí]
【解釋】:
試着親身去做觸犯法律的事。
【出處】:
明·羅貫中《三國演義》第58回:"且玄德既爲東吳之婿,亦義不容辭。"
【舉例造句】:
武公曰:‘老夫年邁無識,止爲臣子,義不容辭,勉力來此。掃蕩腥羶,全仗上國。今計將安出?’
【成語典故】:
東漢時期,曹操挾天子而令諸侯,大舉進攻孫權與劉備。赤壁之戰大敗而歸,經過休整又一次親率大軍南下伐吳。孫權召集羣臣商議對策,謀士張昭認爲必須聯合劉備,請劉備出兵共同抗曹,劉備是東吳的女婿,曹操也是他們共同的敵人,抗曹是蜀義不容辭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