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翱秉公文言文附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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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翱秉公》意指做人應像王翱一般,公正廉明,即便是家中親人求情,也不爲所動。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王翱秉公文言文附翻譯,歡迎閱讀。
王翱秉公
明代:王翱
王翱①一女,嫁於畿輔②某官爲妻。公③夫人甚愛女,每迎女,婿固不遣。恚④而語妻曰:“而翁⑤長銓⑥,遷我京職,則汝朝夕侍母;且遷⑦我如振落葉耳,而何吝者?”女寄言於母。夫人一夕置酒,跪白⑧公。公大怒,取案⑨上器擊傷夫人,出駕⑩而宿於朝房⑾,旬乃還第⑿。婿竟不調。
王翱
王翱(1384-1467)明代大臣,字九皋,出生於今河北省滄州市鹽山縣王帽圈村。永樂十三年進士,授大理寺左寺正,左遷行人,宣德初擢御史,英宗即位,升右僉都御史,出鎮江西,懲貪治奸,七年冬督遼東軍務,景泰四年爲吏部尚書,天順間續任,爲英宗所重,稱先生而不呼其名。王翱一生歷仕七朝,輔佐六帝,剛明廉直,卒諡“忠肅”。
譯文
王翱的個女兒,嫁給京城附近的一個官員爲妻。王翱夫人非常疼愛女兒,每次要女兒回家,女婿堅持不放走。他憤怒的對妻子說:“你的父親是選拔官吏的`長官,把我調到京城做官,那麼你可以整天陪侍你的母親。況且調動我輕易的就像振落樹葉,有什麼可吝嗇的呢?”於是女兒將想法告訴了母親,夫人在當天準備了酒菜,跪着稟告王翱,王翱非常生氣,拿起几案上的器具打傷了夫人,出門去,坐馬車住到朝房裏,十天後纔回家,女婿最終沒有被調職。
註釋
①王翱:唐朝人。
②畿輔:京城附近地區。
③公:指王朝。
④恚:憤怒。
⑤而翁:你的父親。
⑥長銓:選拔官吏的長官。
⑦遷:調動。
⑧白:稟報。
⑨案:几案。
⑩駕:坐馬車。
⑾朝房:朝廷中供值班的房間。
⑿旬乃還第:十天後纔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