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範文演講稿

法律在我心中的演講稿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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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講稿是在一定的場合,面對一定的聽衆,演講人圍繞着主題講話的文稿。隨着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演講稿應用範圍愈來愈廣泛,如何寫一份恰當的演講稿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法律在我心中的演講稿,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法律在我心中的演講稿

法律在我心中的演講稿1

尊敬的老師們,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好!

我們是祖國的花朵,是民族的希望。“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我們生活法制世界裏,應該遵守法則法規,做一個文明的社會人。

可是在當今的社會上有多少人是真真正正的遵守每一條法制規定的呢?到處都有隨意闖紅燈、亂扔垃圾、隨地吐痰、在公共場合大聲喧譁的人在,他們都爲了一絲己利而違反社會上的制度。當我們遇到這些情況的時候總是會說:“哎呀,都是些小事情,沒那麼嚴重的。”他們認爲只要不是殺人放火都不會有什麼大問題,犯點小錯誤沒有什麼。俗話說“小時偷針,大時偷金”我們要從小養成好習慣,要學會遵守法律法規,有良好的法律紀律意識。現在有的不法商販在做經商過程中經常偷工減料,從而滿足自己的慾望,卻從不考慮到顧客的權益。有這樣一個小故事:一個顧客對賣肉的人說:“給我九兩肉。”那人笑眯眯地勸道:“買一斤吧,好算賬。”

顧客便無奈地說:“唉,無所謂,反正我每次要一斤你也只給我九兩。”聽了這個故事,你有什麼感想呢?在現實生活中確實也有這種商販,他們用各種不正當的手法來獲利,而我們遇到這種情況可不能像故事裏的那個顧客一樣,寧可自己吃虧也不用法律來保護自己的權益。其實他那樣做不只自己吃虧,還讓商販更加猖狂,危害到更多人。

你們也許會覺得這些距離我們有點遙遠,我們還遇不到這種情況。那最近各個網站上,新聞爆出的“校園暴力事件”。從法治角度看“校園暴力事件”,很多行爲已經構成了犯罪行爲人已經年滿十四周歲且手段非常殘忍、主觀惡性很大,但學校和家長都以未成年人“年齡小、不懂事”爲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如果這些學生都能遵守一些法律法規,還會去幹這種事情嗎?我們應該平靜下來,仔細的想想當今社會人,包括我們這些青少年們是不是應該學會遵守法律法制,是我們的生活,我們的社會變得更加的文明。

國有國法,家有家規。讓我們從現在開始更加認真努力的學習法律法規,做一個“知法,懂法,守法”的當今社會人。

法律在我心中的演講稿2

尊敬的老師,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好!我演講的題目是——《法在我心中》。法律,給人一種神祕、威嚴、崇高的感覺。但它對於年少的我們來說,那是太抽象、太模糊了,是學校的普法教育讓我懂得了許多法律知識。讓我明白了學法、守法的重要性,更知道遵紀守法要從點滴做起。

“勿以惡小而爲之”, 意思是說不要以爲是微小的壞事就可以做。現在社會很多犯罪分子都是從“小惡”開始一步一步走向犯罪道路的。它就如一隻小白蟻在船板上咬一個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發展起來,船就會沉沒。它是告誡少年預防犯罪要從預防不良行爲做起。

再看看社會上的違法現象:不法商人爲謀取暴利將法拋於腦後,大肆造假售假,損害國家和人民的利益;有的人不勞而獲,把法置之度外,打架、鬥毆、偷竊、闖交通信號燈等這些行爲都對社會遺害無窮。“無規矩不成方圓”,試想,假若人人都輕視法律,那麼社會將變的行屍走肉、戰亂四起 ,我們和平、幸福、美好的生活將一去不復返!

現在,少年犯罪的案例不勝枚舉,我們學生要堅決抵制不良誘惑,學法、知法,學會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遠離犯罪,做一名遵守學校規章制度的好學生,做一名守法的小公民。

鄧爺爺曾說:“法制教育要從娃娃抓起”。的確,我們少年是祖國的未來和希望,應該從小培養法律意識,從我做起,從小事做起,將法銘記於心,養成守法的的好習慣,以小手拉大手,爲家庭、學校和社會創造平安和諧的法制環境!

法律在我心中的演講稿3

敬愛的老師,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好!

我是陳若琦,我今天演講的題目是《法在我心中》。

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對於一個國家來說,如果沒有很好的法律法規,國家就不會和諧、安定。

以前,我總以爲法律是大人們的事,對於我們小學生來說,懂不懂法無所謂,後來,我在電視上看了一篇報道,對我感觸很深,我領悟到,作爲一名小學生,不僅要懂法、守法,還要學會用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

報道內容是這樣的:有一個女孩,天生有殘疾,從出生她的父母就不喜歡她,後來又給她生下了一個弟弟,生下弟弟後,女孩的日子更難過了,她吃不飽,穿不暖不說,她父母還讓她去當乞丐。每天到集市上去討錢,把她當成搖錢樹,鄰居們實在看不下去,反映到了民政部門。後來民政部門取消了她父母監護人的資格,把女孩送到寄宿學校去讀書,並責令她父母每月支付200元生活費,誰知她父母不但不給錢,還惡狠狠地說,就是不給錢,看你把我怎麼樣。女孩見父母如此無情,萬般無奈之下,只好向人民法院起訴,她父母因犯虐待罪,受到了應有的制裁。可女孩心裏並不高興啊,她更多的是難過,爲父母難過,爲自己難過。

可憐天下父母心,我們哪個同學不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倍受父母的關愛和呵護。誰願意起訴自己的父母?如果那個女孩的父母有一點點良知和愛心,有一點點的法律意識,我想他一定不會如此虐待自己的骨肉。

尊老愛幼是我們的中國人的傳統美德,而對於小部分狼心狗肺、不守規則的人來說,只能用法律去約束他們,所以我們青少年要加強法律的教育和培養守法意識,我們不僅要自己懂法,還要宣傳法律,讓我們的父母和身邊的人都知法、懂法。

親愛的同學們,法律是一柄雙刃劍,它能懲治壞人,也能約束自己,遵紀守法,從小事做起,比如每天上學放學過馬路不闖紅燈,愛護公物等。只要我們每個人都懂法、守法,我們的國家一定會更加和諧、美好。

法律在我心中的演講稿4

敬愛的老師、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好!

我是三一班的何林陽,我今天演講的題目是《法律在我心中》。

不瞞大家說,法律對我來說,只是一個神聖而又模糊的名詞。我曾納悶,我還是一個小孩,法律跟我有什麼關係嗎?帶着這個疑問,我求教我最信任的人。

老師說,法律是明媚的陽光。陽光照耀之處,耕地、河流、森林、草原、溼地、野都生動物等等都有相應的法律保護着,法律的保護使天更藍、草更綠、水更清,大自然更加和諧。

媽媽說,法律是一件安全的外套。人從一生下來開始,法律就對幼兒、小孩受教育、婚姻、生命財產不受侵害、社會醫療保障、老年撫養等等都作了明確的規定,法律的保護讓我們快樂地成長,安全地擁有,幸福地生活。

爸爸說,法律是行動的指針。像我們開口不能罵人,伸手不能打人一樣,我們的言行都要受到法律的約束,同時也受到法律的保護。大人們每做一項工作,每簽訂一個合約,都要涉及到很多法律條款,法律使我的保護們的社會運行有序,和諧相處,健康發展。

哦,原來法律並不遙遠,它就像空氣、水、或麪包一樣,時時刻刻在我們身邊,須臾不曾離開。正是它,使人類遠離叢林法則,創造今天燦爛而輝煌的文明。就像河流離開河牀就會氾濫,大雁離開雁陣就會墜落,電腦離開防毒網絡就會癱瘓一樣,我們人類如果沒有“紅燈停,綠燈行”,交通就不會通暢,如果沒有“殺人償命,欠債還錢”社會就會混亂,甚至走向消亡。法律就像一張無形的安全網,覆蓋着我們生活的天空。

由此可見,加強法律的教育和培養守法意識同等重要。對於我們青少年來說,我們是祖國的未來,我們更應從小學習好法律知識,遵守法律和社會規則,將來成爲一個文明、誠實、守信的人,成爲一個對國家和社會有用的人。

親愛的同學們,我想大家已經清楚了,法律是一柄雙刃劍,他既懲治壞人,也約束自己,他既賦予你權利,也讓你肩負責任,它無時不在,無處不在,它就在我們身邊,它就在我們心中

我的演講完畢,謝謝大家!

法律在我心中的演講稿5

尊敬的各位領導、老師,親愛的同學們,大家好!

我是來自西站路小學053班的周竹一。今天我演講的題目是《法律在我心中》。

我是一個幸福的孩子,因爲我出生在一個講法制的國家;我是一個新時代的主人,因爲我肩負着振興祖國的重任;我是一個懂法、守法的少年,因爲我知道只有提高法律素質,才能完成時代賦予的光榮使命。

法律,像一根正義的繩索,它能約束住你,讓你遠離那些渾濁與黑暗。但是,如果你違反它的話,你就將受到法律的制裁。

17歲的朱某家住偏遠山區,初中畢業後與同鄉的李某一起到宜賓打工,吃住均在老闆家裏。在城市裏住了一段時間以後,他們覺得一個月300元的工資太少。一日,趁老闆不注意,將老闆放於枕下的20xx元貨款盜走後,逃回老家,案發後被捕。

朱某等人對檢察機關指控構成盜竊罪時,認爲自己在盜竊後曾打電話給老闆,說錢是他們拿的,以後有了錢會還的。因此,自己的行爲不是盜竊,只是借用一下。這一番話讓聞者哭笑不得。當其瞭解了自己的行爲確實構成犯罪後恍然大悟,後悔地說:“早知道這也是犯罪,我們就不幹了。”

法律既是無情的,又是有情的。當你犯法的時候,法律便會無情的懲治你,決不手軟;當你被人侵害的時候,法律又像保護盾,保護你不受傷害。

我曾經在電視上看到,有些農民工辛辛苦苦打了一年的工,到頭來卻拿不到工資。於是,他們向法律求助,最終每個人都拿到了屬於自己的工資,高高興興回家過年了。又如,在學校旁邊有許多網吧,法律規定未成年人不能進網吧。瞧,這不就是法律對我們未成年人的保護嗎?法律時時刻刻制約着你我;也時時刻刻保護着你我。它既懲罰了違法者,又幫助了守法者,它多麼像一把雙刃劍啊!

古人云“勿以善小而不爲,勿以惡小而爲之”這話說的真好!所以我們從小就應該懂法、守法、用法。只要有法律在我們心中,它就會爲我們保駕護航,讓我們健康成長!

謝謝大家!

法律在我心中的演講稿6

尊敬的老師們,親愛的同學們:

你們好!

我今天演講的題目是《法律在我心中》。談起法律,有人會問,明明制定了法律,爲什麼還有人犯法呢?殺人放火謀財害命都屢見不鮮,更別提無處不見的偷盜、搶劫之類不足一提的如家常事般的事情了。那些人都免不了牢獄之災,情節嚴重的,不是坐牢終老,就是槍斃處決,沒有一個好下場。犯罪的人總是一些小時候家裏窮,沒錢上學,不懂得法律的人,這纔不斷促使各種人犯法。當然,小部分的人是存在不該有的僥倖心理。

有人把青少年比喻成祖國的“花朵”,也有人把它比喻成“早上八九點鐘的太陽”,在十幾二十幾歲這個令人羨慕的黃金年齡段,本應是刻苦學習,努力工作,展現自身才華,實現人生價值的重要階段。然而,有的青少年卻由於種種原因,卻陷入了違法犯罪的泥潭,在人生的履歷表上寫下了揮之不去的`污點,有的身陷囹圄,有的甚至還付出了生命的代價。

某市職業中學接連發生學生搶劫、敲詐、盜竊的案件,11名學生走上了受審臺,他們有的是家境貧寒,卻貪圖享受、擺闊氣、錢不夠花,就拉幫結夥,當“老大”,去偷去搶;有的是怕受欺負,找靠山,求保護,主動靠近惡勢力,跟着學抽菸、喝酒、一起混,搶劫團伙的成員;有的原本學習不錯,老老實實,成爲團伙搶劫、敲詐的對象,被幾個嘴巴打下來,就混在一起了,從受害者變成害人者,走上了搶劫犯罪的道路。

做爲21世紀祖國的花朵,我們要懂得法律,好好學習,知道什麼事情觸犯了法律。我們懂法知法,以後的子孫後代也會向我們一樣,不觸犯法律,做一個好公民。人人都不去犯法,那麼就會大大減少犯法人羣,我們的生活就會更安寧。更不要爲了一點錢鋌而走險,什麼事都會有解決的辦法,一旦走上犯罪這條路,你想回頭都回頭不了。爲了一點蠅頭小利卻將自己的安慰和命運置之度外,一點也沒有價值!

我的演講到此結束,謝謝大家!

法律在我心中的演講稿7

法律、法令、條例等的總稱“——這是”法“在《新華字典》裏的解釋。打小就知道這個”法‘,可如今小學快畢業了,還不知道“法”具體是什麼概念。《新華字典》裏的解釋對於廣大羣衆們來說過於模糊、抽象

對我們而言,最熟悉的莫過於交通法則了,常聽大人們說’某某某又醉酒駕駛了,某某某因爲急,沒看紅綠燈,撞到行人了,某某某開車沒系保險帶,被罰款了……‘可還有人明知故犯,在不該停車的路邊停車、闖紅燈、醉酒駕駛……我迷茫了,爲什麼有些人明知道法,卻不尊重法。法,你在哪?

隨着年齡的增長,我知道了我們兒童受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法的保護,第二十一條規定:家長、教師應當尊重學生的人格尊嚴,不得對未成年人實施體罰、變相體罰(包括對學生罰抄詩詞、課文等)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爲。從此,我學會了保護自己並不侵犯他人的尊嚴。

其實,法就在我們身邊。自從頒出了《禁酒法》,平時親友相聚時喜歡小飲一口的爸爸也完全按照“開車不喝酒,飲酒不開車”來行事,別看親友們說少喝一口查不出來,但是一旦出事就是大事了,再說了,法雖然約束了自己,但也給大家一個和諧的社會。生活中,其實處處都有法的影子,也許,就在你不經意時,就動用了法的力量,維護了自己的權利。如購買了僞劣商品,可撥打12315到消費者協會,維護自身權益。受人恐嚇,打110,能夠保護人身安全。大家除了知道殺、搶、強、奪、偷之外,還應該更知法、更懂法。法律,應該受到人民羣衆的認識、認知。法是無比尊嚴的,無比神聖的,是不可侵犯的。

你是學生,就應該遵守校規;你是工人,就應該服從指揮;你是醫生,就應該按規定行醫……只有法治,才能建設一個美好、和諧的家園。

同學們,讓我們一起攜手維護法神聖的尊嚴,維,護世界的和平。讓更多人知法、效法,就是盡我們所盡的一份微薄的責任!

法律在我心中的演講稿8

法“這一概念,我們中國人並不陌生,早在春秋戰國時期,就已經有了”法家“這一學派。它所推崇的法,源於管理國家,制約人民的需要,總是與刑罰、懲罰聯繫在一起。從而養成了人民想方設法迴避法律,而使用權力者又濫用法律的習慣。這就不難理解,爲什麼公路上總有汽車在超速行駛——只要這段路上沒有安裝電子攝像頭。也不難理解,爲什麼會有那麼多暴力方式執法事件在新聞中一次次曝光。

那麼,什麼是法律精神?如何體現我們心中的法律精神?我以爲不外乎做到兩點:一,是遵守規則;二,是依法治權。

其實,時代發展到了今天,所謂的規則,它所維護的,早已不再是某個人的需要,或某些人的需要,而是我們每一個人的權利。假如我們總是任意闖紅燈,或者司機總是超速行駛,發生交通意外的可能性就會大大增加。一萬次平安的僥倖也抵不上一次災難的不幸。可嘆人們總是嫌棄交通規則限制了行駛的自由,卻忘了它如何最大限度地保障了我們的安全。

再比如考試規則,難道僅僅是限制我們不讓作弊的工具嗎?想想看,假如規則不存在,大家可以任意抄襲,那麼用什麼來保護我們憑自己的學識被選拔錄取的權利?又用什麼來維護正義和公平?

規則,保護的不僅僅是權利,更是正義和公平。假如執法者可以任意行使他的權力,那麼誰來保證我們不受他們的侵害?如果一個同學可以假借老師所給的管理權力對同學喝斥、甚至威脅、毆打,那麼我們的人身權利又有何保障?所以,我們不僅要遵守法律,更要維護法律。無論是誰,無論有什麼冠冕堂皇的理由,只要是用違法的手段來行使權力的人,我們都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來制止他,抵制他,維護法律至高無上的權威。因爲,維護了法律也就維護了我們自己的權利。這就叫依法治權。遵守規則,依法治權,這就是我們心中的法律精神。

法律在我心中的演講稿9

從小,媽媽就教育我:“小孩子做了錯事沒關係,但要能知錯就改。如果一錯再錯,長大了就會犯大錯,還會去坐牢呢!”

最近我看到、也聽到了一些事情,回想媽媽對我說過的話,真的很有道理。

前段時間我和媽媽一起看了電視劇《杜鵑的女兒》,講的是一個被人收養的孩子,爲了要獨佔養母的愛,竟把養母的親手女兒故意弄丟了。在以後十幾年的時光裏,她爲了讓養母找不到親生女兒,想盡辦法,做了更多的錯事和壞事,但當養母找到了親生女兒時,一切真相大白,這位養女最後因爲違法受到了應有的懲罰。當我看完這個電視劇時,我就對媽媽說:“我最討厭這個人了,她老是做壞事,還以爲別人不會知道!”其實當她當做第一件壞事的時候,如果能及時向養母承認錯誤,就不會一錯再錯,直到後來坐牢爲止。

還有一件事對我印象也很深。11月份中旬,媽媽表弟的妻子在騎電瓶車時被汽車撞倒了,當場死亡,但駕駛員卻逃跑了。不過,交警們很快就把他抓住了。原來肇事司機是一個山東人,他什麼都不懂,以爲只要逃跑就沒事了。後來我聽媽媽說,其實他這樣逃跑對自己對別人都不好。本來他不逃跑的話,可以直接報警,並且等待保險公司來現場拍照取證,便於賠償。但他這一跑,保險公司沒了現場取證,表舅家就不能從保險公司獲得賠償。而對於這個司機來說,他犯了“肇事逃逸罪”,將會受到法律的制裁。如果他能懂一點法,就不會逃跑了,也就不會給表舅家造成更大的傷害。

所以,作爲一個孩子,要從小知道做人的道理,知道什麼事情該做,什麼事情不該做,還要在日常生活中和學習中懂得法律的重要性,做一個知法、懂法的小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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