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學之子部儒家

《家範》家範卷三 父母/ 父/ 母範例

本文已影響 1.13W人 

父子之間有禮有節

《家範》家範卷三 父母/ 父/ 母

【原文】陳亢向於伯魚曰:“子亦有異聞乎?”對曰:“未也。嘗獨立,鯉趨而過庭。曰:‘學詩乎?’對曰:‘未也。’‘不學詩無以言。’鯉退而學詩。他日,又獨立,鯉趨而過庭。曰:‘學禮乎?’對曰:‘未也。’‘不學禮無以立。’鯉退而學禮。”聞斯二者,陳亢退而喜曰:“問一得三,聞詩,聞禮,又聞君子之遠其子也。”

【譯述】陳亢問伯魚說:“孔夫子他老人家有沒有什麼奇聞逸事呢?”伯魚回答說:“他老人家沒有什麼奇聞逸事,只是有一次我獨自侍立,他的兒子鯉邁着小步快速經過廳堂,夫子問道:‘你學習《詩經》沒有?’孔鯉回答說:‘沒有。’夫子教導他說:‘不學《詩經》就沒有說話的權利。’孔鯉便下去學習《詩經》。過了幾天,我又獨自侍立先生於側,鯉又邁着小步快速經過廳堂,夫子問:‘你學習《禮》沒有?’鯉回答說:‘沒有。’夫子教導說:‘不學習《禮》就不能立身。’孔鯉便下去學習《禮》。”聽了這兩件事,陳亢出去後高興地說:“我問了一件事,卻懂得了三個道理:懂得了學《詩經》的道理,懂得了學《禮》的道理,同時又懂得了君子與他的子女之間應該是有禮有節的,不能隨隨便便的道理。

君子教子,遵之以道

【原文】曾子曰:“君子之於子,愛之而勿面,使之而勿貌,遵之以道而勿強言;心雖愛之不形於外,常以嚴莊蒞之,不以辭色悅之也。不遵之以道,是棄之也。然強之,或傷恩,故以日月漸摩之也。”

【譯述】曾子說:“君子對於他的子女,喜愛他們卻不表露在臉上,支使他們也不露聲色,讓他們按道理做事情,但又不勉強他們。心裏雖然很喜愛他們卻不表露在外邊,對待他們要嚴肅莊重,不能用和言悅色來討他們喜歡。不教育子女按道理做事,就會把他們引上邪路。然而如果一味地強迫他們做,又會損傷父子之間的和氣。因此對待子女只能靠平時言傳身教去慢慢引導他們。”

父子之間,不宜簡慢

【原文】北齊黃門侍郎顏之推《家訓》曰:“父子之嚴,不可以狎;骨肉之愛,不可以簡。簡則慈孝不接,狎則怠慢生焉。由命士以上,父子異宮,此不狎之道也;抑搔癢痛,懸衾篋枕,此不簡之教也。”

【譯述】北齊黃門侍郎顏之推在他寫的《家訓》中說:“父子之間應該嚴肅,不能隨隨便便,不能簡慢。如果簡慢隨便,就會因怠慢而形不成父慈子孝,古人規定做官的人家,父子應該分開居住,這是養成父子之間不隨隨便便的方法;兒子要爲父母按摩病痛,收拾被褥枕頭等臥具,這是父子之間不生簡慢的道理所在。”

人愛其子,當教子成人

【原文】石碏諫衛莊公曰:“臣聞愛子教之以義方,弗納於邪。驕奢淫逸,所自邪也。四者之來,寵祿過也。”自古知愛子不知教,使至於危辱亂亡者,可勝數哉!夫愛之,當教之使成人。愛之而使陷於危辱亂亡,烏在其能愛子也?人之愛其子者多曰:“兒幼,未有知耳,俟其長而教之。”是猶養惡木之萌芽,曰俟其合抱而伐之,其用力顧不多哉?又如開籠放鳥而捕之,解繮放馬而逐之,曷若勿縱勿解之爲易也!

《曲禮》:“幼子常視毋誑。”

“立必正方,不傾聽。”

“長者與之提攜,則兩手奉長者之手。負劍辟咡詔之,則掩口而對。”

【譯述】石碏勸諫衛莊公說:“我聽說父親疼愛子女應該教給他們做人的正道,不使他們走上邪路。驕橫奢侈,荒淫放縱,就會走上邪路。驕奢淫逸四種習慣都有,這是過分寵愛他們所造成的。”自古以來許多父親都知道疼愛子女,卻不懂得教育子女,以至於使他們危害他人,自取滅亡,這樣的事例還少嗎?疼愛子女,就應當教育他們,培養他們成人。疼愛他們卻讓他們走上邪路,又怎能算得上疼愛他們呢?疼愛子女的那些人常常說:“孩子小,不懂事,等他們長大後再來教育他們。”這就好比種了一棵不正的樹苗,說等到樹木長大後再來修剪它,那樣費力不更多嗎?又像打開鳥籠把鳥放走之後再去捉鳥,解開繮繩把馬放走之後再去追它,與其這樣,哪如事先就不放開鳥和馬呢?

《禮記·曲禮》說:“對於小孩子,要經常關注教導他,不要讓他學會說假話和誑騙。”

又說:“孩子從小要養成好的習慣,站立的時候一定要中正,不要斜着身子去傾聽。”

又說:“如果有長輩與你握手,你就要用兩隻手奉長輩的手。如果長輩俯下身和你說話,你要將自己的嘴用手當住一點,然後再恭敬地說話。”

【原文】《內則》:“子能食食,教以右手。能言,男唯女俞。男鞶革,女鞶絲。六年,教之數與方名;七年,男女不同席,不共食;八年,出入門戶及即席飲食,必後長者,始教之讓;九年,教之數日。十年,出就外傅,居宿於外,學書計。十有三年,學樂、誦詩、舞勺。成童,舞象、學射御。”

【譯述】《禮記·內則》說:孩子會自己吃飯的時候,父母要教給他用右手拿筷子,會說話的時候,要教給他們應答,男孩答“唯”,女孩答“俞”。他們所用的佩囊,男的用皮革,女孩用絲繒,各代表武事和針黹之事。

六歲的時候,教他們數數與記住東西南北這些方位的名稱;七歲的時候,教給他們男女不能同坐,不能在一起吃東西。八歲的時候,告訴他們謙讓之禮,出入門戶以及上炕進餐,都要在長者之後。九歲的時候,要告訴他們朔望與天干地支的知識。十歲的時候,男孩子就要出去拜師求學,住宿在外邊,學習六書九數。十三歲的時候,要學習音樂、詩書和文舞。到了十五歲之後,就要學習武舞、射箭和駕御車馬。

曾子殺豬教子

【原文】曾子之妻出外,兒隨而啼。妻曰:“勿啼!吾歸,爲爾殺豕。”妻歸,以語曾子。曾子即烹豕以食兒,曰:“毋教兒欺也。”

【譯述】曾子的妻子到外邊去辦事,兒子跟着她邊走邊哭。妻子說:“別哭!

等我回來給你殺豬吃豬肉。”妻子回來後,把這件事告訴了曾子。曾子就殺豬煮肉給孩子吃,他說:“我之所以真的給他殺豬吃,是爲了教給他不要欺騙人。”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原文】賈誼言:古之王者,太子始生,固舉以禮,使士負之,過闕則下,過廟則趨,孝子之道也。故自爲赤子,而教固已行矣。提孩有識,三公三少,固明孝、仁、禮、義。以道習之,逐去邪人,不使見惡行。於是皆選天下之端士、孝弟、博聞、有道術者,以衛翼之。使與太子居處出入。故太子乃生而見正事,聞正言,行正道,左右前後皆正人也。夫習與正人居之,不能毋正。猶生長於齊,不能不齊言也;習與不正人居之,不能毋不正,猶生長於楚,不能不楚言也。

【譯述】漢朝的賈誼說:古代的帝王教育太子,在太子一生下來的時候,就用符合禮法的行動來給他示範。讓人抱着他,經過宮闕的時候就要表示禮貌,經過廟堂的時候就要小步快走,這是培養孝子之道啊!所以,帝王對於後代,孩子還是嬰兒的時候,就已經開始對他進行教育了。在孩子懂事的時候,就要請太師、太傅、太保三公和少保、少傅、少師三少來教育太子,讓他明白孝、仁、禮、義的道理。用道來教育太子,把那些心術不正的小人都趕走,不讓太子見到壞事惡行。於是都挑選天下品行端正的人、講究孝悌的人、學識淵博的人和有德行的人,來輔佐教育他。讓這些人一起與太子居住出入。這樣,太子從一生下來看到的就都是有德行的事,聽到的就都是符合道義的話,走的就是正道,因爲在他的周圍都是些正人君子。道理很簡單,每天和正人君子在一起,自己就自然會成爲正人君子。這就好比你從小生長在齊地,就不可能不說齊地的方言;如果每天和那些邪惡的人在一起,你自己也就會成爲邪惡的人,這就好比你從小生長在楚地,不能不講楚地的方言一樣。

教婦初來,教子嬰孩

【原文】《顏氏家訓》曰:古者聖王,子生孩提,師保固明仁孝禮義,道習之矣。凡庶縱不能爾,當及嬰稚,識人顏色,知人喜怒,便加教誨,使爲則爲,使止則止。比及數歲,可省笞罰,父母威嚴而有慈,則子女畏慎而生孝矣。吾見世間,無教而有愛,每不能然。飲食運爲,恣其所欲,宜誡翻獎,應呵反笑,至有識知,謂法當爾。驕慢已習,方乃制之,捶撻至死而無威,忿怒日隆而增怨。逮於長成,終爲敗德。孔子云:“少成若天性,習慣如自然”是也。諺雲:“教婦初來,教兒嬰孩。”誠哉斯語!

【譯述】《顏氏家訓》說:古代的帝王聖賢,孩子生下後,很小的時候,就有少師少保來負責教他孝仁禮義了。普通百姓雖然不能和皇家一樣,也當在孩子小的時候,他能識人顏色,知人喜怒的時候,就加以教誨,叫他做什麼他就做什麼,叫他什麼不能做他就不去做。這樣幾年後,可以不用體罰,父母既威嚴又有慈愛,子女因畏慎而產生孝心。但我看世上有許多人,只知道愛而不懂得教育,做不到這些。孩子的飲食行爲,都隨心所欲。做得不對應訓誡的時候反而誇獎他,應當訶責的時候反而嘻笑,等孩子長大懂事後,還以爲理法就是這樣。驕慢的習慣已經養成,這時候大人才來管教他。就是打死他也不能建立尊長的威信,孩子的忿怒天天增長反而會增加他的怨恨。等孩子長大成人,終是德行不好。孔夫子說:“小時候形成的習慣就好像天性一樣,習慣會成爲自然。”所講的就是這個道理。俗話說:“教育媳婦要從她初來時開始,教育孩子要從他小的時候開始。“這句話真是說得太正確了。

糾正孩子缺點,如同有病用藥

【原文】凡人不能教子女者,亦非欲陷其罪惡;但重於訶怒,傷其顏色,不忍楚撻慘其肌膚爾。當以疾病爲喻,安得不用湯藥針艾救之哉?又宜思勤督訓者,豈願苛虐於骨肉乎?誠不得已也。

王大司馬母衛夫人,性甚嚴正。王在湓城,爲三千人將,年逾四十,少不如意,猶捶撻之,故能成其勳業。

【譯述】《顏氏家訓》又說:那些不能好好教育子女的人,也不是存心要把子女陷入罪惡之中;只不過是不願讓子女因自己的責罵而感到臉上不好看,不忍心責打讓子女皮肉受苦罷了。拿人生了病來作個比喻,人有病難道能不用湯藥和鍼砭、艾薰來救治嗎?我們反過來想一想那些勤於督促訓導孩子的人,難道他們真是願意讓孩子受虐待嗎?實在是不得已才這樣做的啊。

《顏氏家訓》還說:大司馬王僧辯的母親魏太夫人,品性很嚴正,王僧辯在湓城(九江)擔任軍職,地位已相當高,年紀也四十多了,但稍有做得不對的地方,魏太夫人還是要打他,所以最後王僧辯能建功立業。

猜你喜歡

熱點閱讀

最新文章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