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中心散文

也說丟車隨筆散文

本文已影響 1.9W人 

今天,看了樹蔭姐姐的《丟車啓示》。俺是這樣留言的“丟車,估計全國人民都經歷過,寫成文且上紅榜的俺只看到姐姐一個。祝賀,祝賀!呵呵,您那算什麼呀,比起咱來小巫見大巫罷了。趕明兒寫篇讀樹蔭涼兒《丟車啓示》有感,讓大家見識一下本人的丟車經歷,諒讀者不瞠目結舌,也‘受益匪淺’,最不濟也會得到點經驗教訓不是”。

也說丟車隨筆散文

而結果呢,實在等不及“明兒”了。吃完午飯,嘴一抹,飯碗都顧不上去洗了,直接交給經理和主任代勞,趕忙趁着“熱乎”,“感”出來得了,說不定早一分鐘“啓示”到誰,就少丟一次車也保不準呢。

我丟車是伴隨着我的婚姻開始的。那時,剛剛興變速自行車,我和夫一起去大樓裏買了一輛斯波茲曼紅色變速自行車。外甥的乾媽施展她的編織技巧,幫我給愛車勾了一套馬海毛的外套,從車把、車樑、車座,全副武裝的“花枝招展”的,儼然一個“千嬌百媚”的紅裝“新娘”,簡直把俺這有血有肉的真新娘都比下去了。因爲,我騎上它出門,沒人誇咱這貨真價實、正兒八經的新娘子,很多人反倒盯着車子不放,不無豔羨地問它的“外套”是誰勾的。也許是這位“新娘”太扎眼了,不僅常人想多瞅一眼,同時也被心懷鬼胎的惡賊惦記上了。這輛車也就在並沒有對我這個主人盡多少責任、並沒有發揮它多大的騎行作用就離我而去了。可是,當時並沒覺得多麼心疼、多麼不捨,也顧不上憤怒和指責小偷了。因爲,它是我生兒子時,夫怕我餓着,急急匆匆送飯時,在醫院丟的。一輛自行車換一個兒子,無論如何也值了!當時,順產的話,在醫院住上三四天也就二百多元,但是因爲兒子臍帶繞頸、窒息,搶救了一陣,費用也就翻翻了,再搭上一輛新的變速車,等於花掉上千的'鈔票了。但是,母子平安,並且是公公望眼欲穿的孫子,一輛自行車當然也就不在話下了!

後來才知道,醫院丟車司空見慣,不足爲奇。賊也不是一般人做得了的,賊首先必須要會看時機,要懂得察言觀色,要瞅準目標。進醫院的肯定都是病患,病來如山倒啊,家屬肯定都是一個字:急。一急,就容易出錯,一急就顧不得考慮周全,一急,自行車隨手一撂、隨處一放,小偷順手牽羊很方便。“賊精、賊精”嗎,賊的智商還是挺高的。就是難爲了他們整天賊眉鼠眼、勞心費神、提心吊膽的了。當夫在醫院滿世界找自行車時,我對牀的兩口子說:別費勁了,早成了他人的坐騎了。我都丟三輛了。乖乖,我們還得祈禱自己的幸運呢!

第二輛,是我從儲運公司買來的“菲利普”,一輛輕便的、很好騎的白色和綠色相間的自行車。用它帶着兒子走親戚、轉街市的情景還歷歷在目。它是在小姑子的樓下丟的。那天,我們夫婦有事去姑子家,本來說好和姑子說完事情就走人,沒想留下來吃晚飯。可是,因爲姑子平時很忙,難得回孃家,與我們坐下來說說話、一起吃頓飯的機會非常少,因此,我們彼此打開話匣子就關不住了。不知不覺到了晚飯的點,剛好給姑子一個發揮廚藝、給哥嫂改善伙食的機會。我最喜歡姑子燉的羊肉,肉湯清清爽爽的,一點不油膩,也沒有絲毫膳腥,味道好極了。我倆肉足飯飽,與小姑子道別下樓。到樓下一看,傻了眼。就因爲吃這頓飯,我的“菲利普”自行車又不翼而飛。而夫的變速車卻安安穩穩地安閒躺在那裏。太可惡了,這小偷,偷車竟然也看人下菜。小偷也有性別歧視?和夫君走在路上,真是懊悔不已,貪吃出大錯啊!但是,悔斷腸子也無濟於事了,只好自我安慰。“民以食爲天”,“食”是“天”,“天”都裝進胃裏了,還說什麼呢?憤憤不平的是,當時,姑子住在黨委分給她的樓上,可是小區竟然沒有封閉。什麼黨委家屬院,連點防範偷盜的措施都沒有,在“黨內”丟車,不是給黨抹黑嗎?

俗話說,萬事開頭難。看來這丟車也一樣,開了頭就由不得自己了。而後,接二連三,一輛接一輛的丟起沒完沒了了,記憶也變得模糊了,我也落了一個“丟車大王”的綽號。也算名副其實,十年丟了十輛自行車,上不了吉尼斯,估計也可以在國內名列前茅了吧。我這個本來受不了一點打擊的弱女子,也因飽受丟車打擊而皮實了。真的不得不感謝小偷讓我的心裏承受能力不斷增強。記得,第一次丟十塊錢的時候,我都氣的哭鼻子,一天吃不進飯去呢。看來,人真的是要不斷經歷挫折和磨難以後才能“長大”的。

丟最後一輛是2008年初。母親在銀川住院做白內障手術,她老人家吃不慣醫院和外面飯館的飯,我們姐妹就輪流看護和送飯。那天,爲了儘快把午飯送到母親手中,我把很久不騎的自行車推到了樓下,擦洗乾淨後,鎖在了單元門口,而後進家把母親喜歡吃的飯做好、盛好。可是,等出來騎車時,它又不見了蹤影。當時,我那個氣呀(應該說是怒火中燒),錢多少不說,太耽誤事了!我不能及時趕到,老人家不是捱餓了嗎?這個千刀萬剮、天打雷劈的,混賬王八蛋的小偷可恨可惡到極點了。我從小到大不會罵人,也特討厭說髒話的人,那會兒,所有我想到的詛咒和謾罵惡賊的詞,一股腦的從腦子裏往外噴涌。可是,賴誰呢?自己太勤快了,卻勤快的不是時候、不是地方。如果就讓車子那麼灰頭土臉着,如果走之前再擦洗也不會丟了。在小姑子樓下兩輛車一起放着,我擦的乾乾淨淨的車丟了就是例子。小偷是以貌取物的。我老嫌夫懶,自行車不擦,新車也看着舊舊的。但是就因爲這樣,我倆的車放一起,小偷永遠偷走的是我的。有一次,因爲實在看不過去夫的新車髒兮兮的樣子了,順帶着幫他把車也洗乾淨了,結果,當天出去就被偷了。您說,這算什麼事?如今的小偷都嚴重勢利眼,沒轍。

唉!小偷固然可惡、可恨、可憎,但是,也不能不怪自己疏忽,老在一個河溝裏翻船,吃了那麼多的“塹”也不長智,豈不是太弱智?不過回頭想一想,小偷們也挺不容易的,他們整天賊頭賊腦、賊眉鼠眼、做賊心虛,就像過街老鼠,活的沒有一點尊嚴。並且,一旦被抓到,被打個頭破血流的還不敢吭聲,真是可悲可嘆啊。咱失主呢,權當破財免災了吧。不然能如何?法律法規不是咱老百姓制定的,咱公檢法也沒人,更不認識“李剛”之類的。再說了,丟車這類小事,大人物也沒時間管啊,還是忍了吧。如此泱泱大國,法律法規的完善有待時日,國民素質的提高需要過程。那路不拾遺、夜不閉戶的日子很會有嗎?小偷也是商品經濟下的產物嗎?

呵呵,一晃幾年不丟車了,並不是所有賊都金盆洗手了,也不是俺變聰明瞭,而是幾年不買車了、不騎車了,而只是坐車。不管公車、私車,咱都不當司機,所以即使丟了,咱也不用負責任了。就是有一個毛病改不了,那就是:愛憎不夠分明。毋庸置疑,是樹蔭姐姐的文章給了我靈感,感恩姐姐之餘,還是忍不住想感謝一下小偷,沒有他們的“關注”與“偏愛”,何來俺這篇大作呢。

猜你喜歡

熱點閱讀

最新文章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