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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級下冊數學日記三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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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摩爾餐廳

二年級下冊數學日記三則

星期天,我匆匆寫完作業去上網,聽朋友介紹我登上了摩爾餐廳,這個遊戲可真好玩呀!不但可以買食物還可以賺錢,不過我現在的餐廳不夠僱員工了,於是我便向各個餐廳請教經驗,店主們大部分說經營不但要看顧客來的多不多而且還要看客人們來的最愛吃什麼菜,什麼菜賺得最多再做決定。聽了這些話我急忙打開餐廳日記看看客人們一般都點些什麼,經過一番查閱我終於找到了客人們最愛吃的東西“蘑菇湯”、“芹菜炒肉”。接着我開始計算那道菜的利潤最高:芹菜炒肉的成本是15元,一共可以做15份,每份可以賣3元,利益是30元,每份利益2元。蘑菇湯成本是20元,可以做20份,每份可賣5元,利益是80元,每份利益4元。蘑菇湯每份利益高,所以我每天多做了一些蘑菇湯,現在我的餐廳已經是五星級了。

篇二:賣報紙

今天晚上,我和賈若琛、陳子赫、趙相辰一起到龍湖公園賣報紙。

開始分組了,我和賈若琛一組,陳子赫、趙相辰一組。馬上行動!我和賈若琛先沿着左邊的路一邊走一邊大聲喊:“電視報!下週電視報!”不到一分鐘,我們組就賣了兩份,而他們連一份也沒賣出。

後來,我們就一個一個地問。如果是男的,我們就叫叔叔或者哥哥,如果是女的,就叫阿姨或者姐姐,就這樣,經過努力,我們賣完了手中的報紙。而陳子赫他們組才賣了4份,我們就幫他們一起賣。

所有的報紙終於賣完了。大夥一起分享勝利果實。我們一共批發了23份邯鄲廣播電視報。每份批發價是8角,零售價是1元,賣1份報紙就可以賺2角錢,全部賣完我們一共賺了4元6角。趙相辰賣了2份,分得4角錢,陳子赫賣了5份,分得1元,我和賈若琛賣得最多,一共賣了16份,分得3元2角,我們一人1元6角。真高興呀!

叔叔爲了獎勵我們,帶我們去吃了刨冰。吃完刨冰後,我們依依不捨地告別了。不過,下個星期四我們還要一起去。

篇三:數學日記

今天,媽媽帶我到文具店買文化用品。來到文具店,媽媽讓我自己挑選文具,

我滿心歡喜的跑到櫃檯前,很有禮貌的對售貨員說:“阿姨,您好,我要買一個書包,一本作文書,一個文具盒,一支鉛筆,一個橡皮擦。”“好的,請稍等一會兒。”“嗯,請問一共多少錢?”我問到。阿姨說:“書包35元一個,作文書15元,文具盒8元一個,鉛筆1元一支,橡皮擦2元一個,小朋友一共多少錢?”

35+15+8+1+2我算了一算,答道:“一共61元。”回頭望了望媽媽,媽媽一共給了101元錢找回40元錢。我不解的問媽媽:“爲什麼要多給1元錢呢?”媽媽告訴我說:“這樣,她就可以找整錢給我了。”喔,我明白了。這不就是運用數學中的湊十法嗎?看來,生活中處處都有數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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