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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的我的八年級作文合集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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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學習、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會接觸到作文吧,藉助作文人們可以實現文化交流的目的。你知道作文怎樣寫才規範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我的八年級作文6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實用的我的八年級作文合集六篇

我的八年級作文 篇1

是誰可以力拔山兮氣蓋世?

是誰可以讓高峽之上平湖出?

是誰能將滄海變桑田?

是它——科學技術!

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這句話我們早已是耳熟能詳了。科技如發達,國家自然就會富強。國家富強了就有能力保衛自己的領土,捍衛自己的尊嚴,保證自己的國民安居樂業。

身爲中學生的我越來越深切的感受到了科技帶來的累累碩果。

雜交水稻之父——袁隆平他就用科技解決了中國的糧食問題。

以前中國每畝地最多產量400公斤左右的糧食,而袁隆平就助你們解決了這一難題。通過調查研究取證,他知道中國存在着人多地少的現象,糧食的供養不足,在無數次的實驗中,他終於研製出了“雜交水稻”這個新品種,從而使每畝地產量高達800公斤。這樣既提高了糧食的產量同時也提高了蔬菜的產量。

正是因爲中國有袁隆平這樣的偉大人士,才使現在的中國用只有7%的耕地養活了佔世界23%的人口,從這一事件來看,中國的科技力量在發達,中國在進步,不僅讓上億人口的中國人吃飽了飯,而且讓人們體驗到了科技的偉大,提高了人們的生活水平和社會環境。正因如此,人們對科學的興趣也大大提高,同樣影響了我這個涉世不深的中學生,可見科學對人們的影響的巨大。

在科技成果展覽館中,我們看到了會說話而且還會下棋的機器人,每一項偉大的發明無一不是人類的功勞!

科學造福人類,科學造福未來,科學造福世界的每一個角落,我們作爲建設事業的接班人,科學的未來就在我們身上任重而道遠,我們要吮吸着黃河水,牢記師長的諄諄教誨,“探索知識,苦讀寒窗”讓我們站在科學工人們的肩上解開更多科學之謎,創造更燦爛的科技文明。

我的八年級作文 篇2

慈母手中線,遊子身上衣。

臨行密密縫,意恐遲遲歸。

誰言寸草心,抱得三春暉。

每當我讀起這首千古絕句時,心情就無比激動,古詩中所描述的這位偉大的母親不就是我母親的寫照嗎?是啊!我的母親既不是什麼幹部,也不是什麼偉人,還不是人們故事中所寫的那種優秀人物;她沒有漂亮的面孔,沒有驚人的業績,但她卻是我學習的榜樣,我心中的楷模,因爲她有一顆善良的心,她無愧於嫺妻良母這個稱號。

短短的假期生活使我感受頗深,我看到了一個勤勞的母親,一個任勞任怨的母親,當我想起往事時心情卻怎麼也不能平靜,此時一些往事浮上心頭。

我們家裏地雖然不多,但是活卻不亞於其他人家,我們家裏有五畝地的果園,又有30箱蜜蜂,母親不僅是操持家務的能手,說句不謙虛的話,她還是養蜂專家呢!不信你看,每當別人正在吃中午飯時,母親卻在太陽的暴曬下看她一手培養的蜜蜂。

天只要一晴,母親便要和父親一起繳蜜了,家裏只有母親和父親管理着它們,我們誰也不敢靠前,因爲蜜蜂會咬人的,只要你被它們咬上輕者如針扎一般痛,重者會讓你腫上兩天,全體發癢,真可謂疼痛難當,可是母親卻不。有一次我問母親:“難道你就不怕被咬嗎?”母親笑了笑說:“蜜蜂是不咬我的。”此時的我真有半信半疑,蜜蜂怎麼會不咬媽媽呢?難道是因爲母親是它的主人才手下留情的嗎?在一次偶然的機會,使我找到了答案,那就是根本不像母親說的那樣,蜜蜂是六親不認的,他要發起渾來,可不管你是不是它的主人,總要給你幾口。因爲我親眼看到了一次,幾隻蜜蜂圍着母親轉,害得母親只得到屋裏暫時躲一躲,等蜜蜂消了氣在出來,有人說你母親不也是怕咬嗎?其實並不像你所想象的那樣,如果蜜蜂咬了人,它就會死去,母親是不願意讓它死掉才躲的。蜂咬人是有毒的,但毒卻對人有益的,母親就是靠蜂毒治好了許多老病,例如腿病,牙病等等,你看,母親養了蜂,爲人們提供了優質的蜂蜜,而蜜蜂又治好了母親的病,這不是一舉多得嗎?這更增強了母親養蜂的信念。

是啊!晴天母親閒不着也就罷了,就是雨天也難以休息,在雨天裏母親又要爲我們父子幾人洗一洗,縫一縫,補一補。說到這有一件事不知還該不該提,但我卻總也忘不掉。那是在今年七月十三日,天上下了足足有半個小時的暴雨,別人的家裏都進水了(此時的我在異地求學還沒有回來,大水以沒過腰部往上)母親怕我正從外地趕回來而淹着,他在雨停後步行到距家五公里開外的鄰村去接我,她左等右等也不見我回來,別人勸她:“你回家吧,你兒子不會回來了,”她還是不放心,她又到十公里開外的枯榆樹村給我打了電話,確認我沒有回來時才放心,在電話裏對我千囑咐萬叮嚀:“下雨天千萬不要回來,路上要當心雨,遇到雨要等雨過了在走”說完後才獨自回到家裏。當我聽後,十分受感動,不爭氣的淚珠如斷線的珠子般滾落下來。

母親就是這樣想別人之所想,急別人之所急,爲別人想的多,卻從不爲自己考慮,我想向世人高呼:“媽媽,我永遠愛您,您是天底下最優秀、最偉大的母親。”

我的八年級作文 篇3

“在靠窗的角落裏,有一個不愛說話的女生。”以前,所有人都這樣爲我定義。

是的,我很平凡。平凡到和我朝夕相處的同學連我的名字都不記得;平凡到別人可以將活生生的我當作不存在。

我就是這樣一個女生,不管有任何的集體活動,我都是被遺忘的那一個。挑選隊友時,我也總是最後一個被挑中。因爲隊伍裏有了我,反而是一個負擔。在他們的印象中,我只會和自己相處,和我合作,是一件幾乎不可能的事。

我整天趴在桌上,看着窗外,不知道在做什麼,也不知道在想什麼。我從不開口說話,而主動和我打招呼的人,總是被我冷漠的表情和讓人無法忍受的沉默而嚇退了。久而久之,我變成了一個不可接近的人,大家習慣了我的沉默,也慢慢的,忘了我的存在。

一個平常的不能再平常的早晨,像往常一樣,我正看着窗外發呆。我沒有注意到老師的到來,也沒有發現有些異常的氣氛。

“這是曉曉,我們的新同學,讓我們歡迎他給我們大家介紹一下自己。”

原來是來了新同學,不過也沒我什麼事,還是看風景比較舒服。於是我繼續看着窗外發呆。那個叫“曉曉”的女生,正用清脆的聲音介紹自己,聲音充滿了希望。“這一定是個活潑開朗的女生。”我想,“我們像來自兩個完全不同的世界。”“我可以坐在她的旁邊嗎?”班裏霎時間變得極爲安靜,氣氛詭異的可怕。我轉過頭來,天哪,她盡然指着我身旁的空位,微笑的看着我。老師遲疑地看着我,說“那。。。。。。好吧”從來都沒有人願意當我的同桌,所有人都忍受不了我的沉默。她是第一個,不過我想,她忍受不了多久的。

她依然帶着微笑,徑直走到了我的身旁,對我說:“你好,我叫曉曉。”她的微笑讓人無法抗拒,於是我第一次開了口,說了聲:“你好。”

她很活潑,很天真,有着甜美的笑,她真誠的帶我,可我始終無法對她敞開心扉。她卻依舊對我好,會在冬天的早晨,在我的桌上放上一杯熱水;會在夏天的中午,替我準備好冰水。我經常無緣無故的對她發脾氣,可她始終不會生氣。我不知道爲什麼,爲什麼她要對我這麼好。

我依舊任性的沉浸在一個人的生活中,依舊對她的好意視而不見。我想盡了一切辦法來惹她生氣,我希望她可以離我遠一點,我希望她明白我並不需要朋友,我也希望她發現不值得她對我這麼好。可她還是那樣,依舊帶着微笑,依舊那麼善良,直到我犯了一個我認爲不可原諒的錯誤——

那天是星期五,放學後她拉着我去她家玩,我不想去,但她不允許,硬拉着我去了。她拉着我進了她的房間,帶着單純的笑容想和我分享她的幸福。看着她單純的笑着,我也有些不忍,我知道我不該那麼對她,可我已無法相信任何人了。

不行,我不能心軟。我回過神來,擡起頭來四處張望,一個擺在櫃子裏的陶瓷娃娃吸引了我的眼球。她告訴我,那是她過世的爺爺送給她的。她說爺爺最疼愛她了,她看着陶瓷娃娃的時候,我注意到她的眼裏泛着點點淚光,卻也充滿了愛意。我知道這個陶瓷娃娃對她很重要,可那時的我是個沒有感情的人,只想着要怎麼樣才能讓她遠離我,儘管她是真心的.對我好。於是我從她的櫥櫃裏拿出那個陶瓷娃娃,在她還沒有反應過來的時候,我就將那個陶瓷娃娃人進了窗外的一條小河裏。那一瞬,她的臉色變得慘白,可我沒想到,她居然縱身跳入了河裏,爲了那個陶瓷娃娃,她居然毫不猶豫跳入了河裏。

我的腦海在一剎那間一片空白,“天哪,我在幹什麼啊,我怎麼會做出這種事,她是個多好的女孩啊。”她的舉動喚醒了我的善良,我多想跳下去和她一起去找回那個瓷娃娃,可我不會游泳,我能做的只有大聲呼喚她的父母,我害怕會因爲我的愚蠢,讓這個女孩也隨着那個瓷娃娃一起消失。

曉曉被她的父母拉了上來,可那個瓷娃娃卻再沒有找到。星期天,我第一次主動去找曉曉,我不祈求她的原諒,只想和她說聲對不起。

曉曉面色慘白的躺在牀上,我第一次在她的臉上看到了憂傷的神情,我輕輕的走到她的牀邊,從揹包裏拿出了一個和那個被我扔進河裏的一模一樣的瓷娃娃,放在了她牀邊的櫃子上。那是我找了一天才找到的,可我知道這代替不了之前的那一個。“對不起”,我說,“我不請求你的原諒,我也知道這一個瓷娃娃代替不了我扔掉的那一個,但是還是要說對不起,你是個好女孩,我不該那樣對你。我之前一直在沉睡,我感受不到你的真心,我現在明白了,可你不會再對我這樣的人付出真心了吧。”“我知道之前你爲什麼會那樣,是因爲艾兒吧。”曉曉打斷了我的話。我吃驚得看着她,“你……怎麼會知道艾兒。”“艾兒也是我的朋友,我知道你和她曾經也是最好的朋友,你給予了她全部的信賴,她卻爲了錢而背叛了你。其實她也是個很可憐的孩子,她從小就失去了母親,繼母對他很不好,她在你們面前總是強裝堅強。所以其實你錯怪她了,她也是迫於生活,她現在已經離開這座城市了,她對你一直是歉疚的,我看過你的照片,所以轉到你們學校時我一眼就認出了你。所以你沒有必要因爲這一件事就不再信任任何人。”

我的眼淚早已止不住,我好久沒有哭過了,就像我好久沒有笑過一樣。“可是,你還會原諒我嗎,那是你最珍貴的東西啊。”“可是你也找回了你最珍貴的東西不是嗎,我不怪你,因爲你已經找回了你的純真和善良。”我們都笑了,笑得很開心。在我心裏隱藏了這麼久的心結終於被解開了,我變回了原來的我,重新擁有了很多朋友。

永遠不會忘記她對我說的話:“眼睛是不會騙人的,不要以爲世界總是灰暗的,換一個角度,你就會看見光明。那時候,你就會明白,之前你一直在沉睡,醒來後,就會發現,自己原來一直在幸福的旁邊。”

我的八年級作文 篇4

《做了一回最好的我》一文講述了作者與爸爸下棋的故事。那盤棋雖然輸了,但是作者卻做了一次做好的自己。

那盤棋我走輸了,但現在想起來,我仍然覺得我下對了……

那是一年夏天。

放暑假了,每當我寫完作業休息一下或是一有空的時候,我都會和老爸下一盤棋,痛快地“殺”一把。

又是一次“兩軍對壘”,我和老爸正下着棋,發現老爸正一步步地陷入困境,而且一次一次地摸着頭冥思苦想。

看到此情景,不禁想起我讀小學的時候,老爸可以輕輕鬆鬆地“殺”敗我,甚至有時讓我幾個棋子,都能贏,可現在老爸卻……

“啪——”老爸經過仔細思考後終於下出了一步棋。我認真觀察了棋盤上的對盤,發現老爸的陣容有一個漏洞,我只需要走一步就可以下贏老爸了。

看到老爸的頭上不住地冒出豆大的汗珠,我不禁又看着棋盤走了神。我想到我小學時,老爸曾可以輕鬆地解出我的數學題,可以把我做錯的題目分析的頭頭是道,也曾經可以把我的奧數題給做出來……

可就在七年級的時候,我把一道不會的數學題給老爸做,老爸竟然用了一個晚上的時間才做出來。我也曾多次聽到他搖頭嘆氣說:“哎,我還是老了。”

“到你下棋了,下棋的時候別走神”。我被老爸從叫聲中喚醒。“到底下還是不下呢?下了,這盤棋我就贏了,但要是不下,我雖然會輸掉這盤棋,但老爸至少認爲自己在兒子面前還有值得驕傲的地方……嗯,就這樣決定了!”

“啪”的一聲,棋子落下——我清楚地看到老爸轉憂爲喜,他高興地說:“看你下棋還是不夠仔細,經驗不夠多啊,薑還是老的辣,你爸還是很厲害的吧?!”老爸趁這個機會一舉把我打敗了。

下完棋後,我還聽見老爸興沖沖地去向老媽報喜:“哈哈,我還沒有老呢!”

現在想起那盤棋,雖然我下輸了,卻也是贏了。因爲,我做了一回最好的我。

我的八年級作文 篇5

優秀作爲一種品質,當然離不開客觀壞境,但真正優秀的人懂得:命運只有把握在自己手裏,纔是真正的命運。平庸的人總是把別人的成功歸結爲環境好、條件好、人緣好、運氣好,而把自己的所有的失敗歸結爲外在原因。優秀的人心裏明白成功離不開客觀原因,但從不過分依賴客觀條件。他們懂得:環境創造人,人也創造環境。他們成功的時候往往以感恩之心面對社會、面對所有幫助過自己的人,把成功的公路歸結於客觀條件。他們失敗的時候,往往吧原因歸結爲自己努力不夠。優秀的人總說自己不行,認爲自己無知;平庸的人總是利用各種機會表白。要粉飾自己。在真正優秀的人看來,世界上沒有比這更愚蠢的事情了。

優秀是一種酵母,吧它用到生活中會產生一種奇特的效果。套用一句詩人的或:優秀是優秀人的通行證,平庸是平庸者得墓誌銘。

讀完這些,你有感悟麼?雖然不知道你們有沒,但我有,而且很多。我想:自己就是那平庸的人。總想着如何讓別人知道自己優異,面對失敗,我只會說“失誤,失誤,純屬失誤。可這真的是失誤這麼簡單麼?在學校,也許表面上我十分努力,可在家裏又何時翻動過書本?每天都揹着個書包上學-回家-上學。卻從來沒有翻過書包裏的書,別人都也許以爲我是好學生,這麼自覺...週末放假,經常“滿載而歸”,到了週日晚修,卻原封不動的揹回學校,真的好慚愧...我經常對自己說:加油,下星期開始不玩電腦了,一天覆習5個小時!每次都是那麼的有計劃,到頭來卻依然坐在電腦旁邊...

有時,我好討厭自己,總是那麼的狂妄自大、目中無人,卻從不悔改...人前,顯得自己很有禮貌,可背後卻什麼粗口都能說出來...想我一屆平庸之人,卻如此狂妄,連平庸都談不上我吧...從前,我信心滿滿的走進初中的校園,如今卻是如此的不堪,真應該好好檢討了......是繼續沉淪,還是奮起?是讓優秀成爲我的通行證?還是讓平庸作爲我的墓誌銘?我彷徨着。有點害怕,怕即使自己努力了,也一樣輸給別人,使自己的汗水付諸東流,可這樣就該一直用“沒努力”來掩飾自己的失敗麼??也許,我真的這麼無能;也許,昔日的“數學天才”真的成爲一屆平庸,甚至早已埋沒....

我的八年級作文 篇6

俗話說:“成者爲王,敗者爲寇”。可我卻喜歡兵敗烏江自刎的西楚霸王項羽,因爲他是英雄。也許有人會這樣反駁我:漢王劉邦纔是英雄,因爲楚霸王項羽輸給了他。但我認爲項羽雖然失敗了,依然不失那氣吞山河的英雄氣魄。

我喜歡項羽,是因爲他年少時就表現了遠大的志向。少年時的項羽與叔父項梁看見秦始皇巡遊江南時就說:“吾可取而代之”的驚世言語,可見他的志向遠大。他身材魁梧,高大勇猛,吳中郡的青年都很怕他,十八歲時就能夠舉起千斤重的銅鼎。而且他還是個爽快、仗義的人,致使許多年輕弟子對他心服口服,甘願歸順於他。爲報國恨家仇,青年時就跟隨叔父項梁起兵反抗暴秦。爲實現自己的遠大理想親率大軍東征西討,親自指揮並參與大小戰役七十餘次。破釜沉舟、鉅鹿之戰讓各路諸侯汗顏。而劉邦只是一個市井小人,小混混而已。即使後來先是當了漢王,最後做了皇帝,也只不過是憑藉自己的狡狐之術和藉助一班得力干將才奪得天下罷了。

我喜歡項羽,是因爲他心眼好,心腸直,想到什麼就做什麼,這也是英雄本色。鴻門宴上,因爲他心腸好就放走了劉邦,而且他很有大將風度:“一言既出,四馬難追。”說放劉邦就放劉邦!范增幾次說殺劉邦他都沒下令,這是多麼豪爽的男子漢氣概!而劉邦呢?貪財好色,一肚子的壞水。還在鄉里時,去酒店喝酒從來不付賬,一遇到急事就沒了主心骨,幾次被霸王打得落花流水。如果不是依靠着張良的妙計,他也許早就去見上帝了。鴻門宴上,他簡直服貼得像一條搖尾乞憐的狗,一進門就趴在地上,嘴裏全是小人才說的阿諛奉承的話,席間項莊舞劍——意在沛公,更是讓他嚇得面如土色,氣都不敢喘。倘若是項羽,會是這樣嗎?

我喜歡項羽,是他英雄末路時從不丟下跟隨自己的人,有情有義。垓下戰敗,四面楚歌之時,他放棄了乘船渡江逃跑的機會,把生存的機會留給江東子弟兵。想的是不讓戰火再蔓延到家鄉,給家鄉父老帶來生靈的塗炭。他還每時每刻保護着虞姬,不肯放下這個在別人看來是包袱的女人。而劉邦這個貪生怕死的小人在一次戰敗逃亡的途中,坐在車上嫌車跑得不夠快,嫌坐車的人太多了,甚至能狠心把自己的親身骨肉——年幼的兒子和女兒踢下車去。隨從把孩子抱了回來,他又要再踢,這怎麼能算是英雄呢?

我喜歡項羽,是他直到臨死,也不向敵人低頭,更不向江東父老訴說不幸,他心裏只有愧疚,只有“無顏見江東父老”!自己被無數漢兵包圍之時,項羽還要爲自己所剩的28個士兵的生死而奮站到底。力竭之時,不願讓敵人的刀玷污了自己而引頸自刎,倘若是劉邦,恐怕早已跪地求饒了吧!

還是那句“何以成敗論英雄!”說得好!西楚霸王項羽雖然死了,但他死得悲壯、死得轟轟烈烈!雖然他曾坑20萬秦兵、斌義帝、掘秦陵、火燒阿房宮,但他推翻暴秦的歷史功績是不容抹殺的。金無足赤,人無完人。我喜歡項羽,他是人中的英雄,是鬼中的豪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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