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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諸子經典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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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讀經典中,有時需要對其作簡略考證。本文就分享一下鄙人的心得。

關於諸子經典故事

諸子經典中的故事大致可分爲三類:

一是真實的史實;

二是以史實爲基礎,作了一定的修飾,具有寓言的性質;

三是完全虛構的寓言故事。要捋清何爲史實,何爲寓言。

有兩種方法:

一是找出史料中的鐵證;

二是看其是否符合邏輯,合乎情理。

一、鐵證

在《荀子》、《列子》、《呂氏春秋》等大量的先秦典籍中,都有相同記載、;“子產殺鄧析,而用其《竹刑》。”《左傳》是唯一有不同記載的著作——“鄭駟顓殺鄧析,而用其《竹刑》。”在以上說法中,究竟孰是孰非?在沒有考證的.情況下,應當以史書《左傳》爲準:即誅鄧析者,駟顓也。若對其考證,子產死於魯昭公二十年,即公元前522年。而直到定公九年,即公元前501年,鄧析才被殺。子產比鄧析早死二十一年,根本沒有殺鄧析的可能。因此,子產殺鄧析當是寓言故事,駟顓殺鄧析則爲史實。

“子產比鄧析早死二十一年”,這就是鄙人所言之鐵證。

二、合乎邏輯

在沒有鐵證的情況下,可通過邏輯推理來判斷。

在《莊子》一書中,孔子困於陳蔡之事被屢次提及。且有五個不同版本,大致分爲兩類:一類是孔子在絕境之中,依然向弟子宣揚道家思想;另一類則是孔子起初並未得道。但被道家高人點撥後,恍然大悟,茅塞頓開,撇下弟子,拋棄學業,扔掉書籍,脫下衣服。光着屁股跑到山林之中,追逐野獸,與之爲伍。

雖沒有鐵證,但孔子之行不符合常理,不合乎邏輯。也可認定其並非史實,而是在史實的基礎之上,對孔子困於陳蔡作了修飾,具有寓言的性質。

在《淮南子·道應》中,有孔子與顏回的言行:

顏回謂孔子曰:“回忘禮樂矣。”仲尼曰:“可矣,猶未至也。”異日復見,曰:“回忘仁義矣。”仲尼曰:“可矣,猶未至也。”明日復見,曰:“回廢肢體,黜聰明,離形去知,洞於化通,是謂忘坐矣。”仲尼曰:“洞則無善也,化則無常矣。丘請從之。”此後,孔子便拜顏回爲師,追隨其左右。這無疑是純粹虛構的寓言。

在道家經典中,孔子言行處處宣揚道家思想。而在法家經典中,又處處在宣揚法家主張。

在《韓非子·內儲說》中,有一則故事:

魯國失火,藉助風勢會燒到國都。此時人們都在打獵,無人救火。魯君便求於孔子。子曰:“逐獸者樂而無罰,救火者苦而無賞。此火無救也。”又曰:“事急,不及賞。若救火者盡賞之,傾國庫之資不足以賞。必用刑罰。”孔子遂即下令:“不救火者,比降背之罪;逐獸者,比入禁之罰。”火勢迅速被撲滅。

首先,此故事完全符合法家重刑輕賞的主張。其次,還不符合邏輯:發生火災時,人民都在追逐野獸。即使頒佈法令,正在追逐野獸之人又豈能看到。所以,此故事當爲純粹虛構的寓言。

在《外儲說》中,還有一則故事:

齊宣王問匡倩曰:“儒者博乎?儒者弋乎?”匡倩答曰:“儒者即不下棋,也不射鳥。下棋是以殺帥爲勝,射鳥是以下射上。兵士殺帥,以下犯上,都有違禮義。故儒者不爲之。”孔子此時也現身說法:“與其使民諂下,寧使民諂上。”

故事中的孔子以及儒者匡倩宣揚的是法家的君本位主張。並且,孔子本人射鳥,但不射歸巢之鳥。這兩點足以證明,此故事是韓非子虛構杜撰的。

在《韓非子》中,孔子絕大多數言行皆符合法家思想。只有《五蠹》之一處例外:

魯人隨國君作戰,三戰皆背。仲尼問其故。答曰:“吾有老父,身死莫養之。”仲尼以爲孝,舉薦其爲高官。韓非對此怒斥道:“父之孝子,君之背臣也。”儒家的民本位與法家的君本位;儒家的孝與法家的忠,在此爭鋒相對儒家是國以家爲本,法家是有國纔有家;儒家是有父纔有子,法家是有君纔有臣。

此故事當爲史實。並且,可對其作進一步推敲考證。魯人當爲獨子,因爲周禮規定,父母年邁,家中只有一個兒子者,不用服役。也正因其家中只有一子,纔會“身死莫之養。”孔子此舉,不但彰顯孝行,還維護法紀。

除孔子本人外,其弟子也被韓非選中,作爲法家思想的代言人。

在《外儲說》中,有一則曾子殺豬的故事:

曾子之妻去市集,其子隨之而泣。妻曰:“汝還,顧返殺豬而烹之。”妻市集而歸。曾子欲縛豬而殺之。妻止之曰:“吾與嬰兒戲耳。”曾子曰:“嬰兒非可戲也。嬰兒非有知也,待父母而學也,聽父母之教。今欺之,是教子欺也。母欺子,子不信其母也,非以成教也。”遂殺豬烹之。

單看此故事,顯然是闡述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言傳身教都影響着孩子未來的身心。父母必須一身作則,做好孩子的榜樣。孔子謂之——父父、子子,即父親先守父道,才能要求兒子守子道。

此故事中,曾子的言行事蹟既符合儒家思想,又符合曾子的一貫作爲。並且,故事中符合情理,合乎邏輯——曾子之妻去市集,其子隨之而泣。完全符合幼兒常常粘父母的天性。在沒有鐵證反駁的情況下,可認定此故事是真實可信的。。

當然,韓非子講此故事的目的,並非宣揚儒家思想——重視教育。而是宣揚法家之信——小信成則大信立,故明主積於信。賞罰不信則禁令不行,故明主標信,如曾子殺彘也。

在《韓非子·外儲說》中,還有一則姜太公誅二居士的故事:

太公望封於齊,齊有居士二人。不臣天子,不友諸侯,耕作而食,掘井而飲,無求於人也。太公望至於營丘,使吏執而殺之。周公旦居魯聞之,遺書急發之:“夫二子,賢者。何以殺賢?”太公望曰:“二子不仰君而食,無求於人。爵祿無以勸,刑罰無以威。無益於君也,是以誅之。”

故事中,姜太公之舉並不符合其一貫作爲——姜太公並未誅殺不臣於周的伯夷、叔齊。但卻完全符合法家思想:

《韓非子·八說》有曰:“輕爵重身,則民難使。”

《八經》有曰:“賞莫如重,使民利之;譽莫如美,使民榮之;誅莫如必,使民畏之;毀莫如惡,使民恥之。”

《外儲說》又曰:“賞之譽之不勸,罰之毀之不畏,四者加焉不變,則除之。”

雖然沒有鐵證,但我們依然可以認定,姜太公誅二居士並非史實,而是韓非子虛構的寓言故事。是爲宣揚其法家思想——即使你沒有觸犯刑法,但若不爲君主致死盡忠,那你就失去了生存的價值,誅殺之是替天行道。

《韓非子》中有《難一》、《難二》、《難三》、《難四》。此四篇中共有歷史故事二十八則,在故事之後,是孔子的評論,以及世人普遍的觀點。韓非子對這二十八則歷史故事,站在法家立場,闡述了自己完全不同的觀點。所以,這四篇的歷史故事,應當爲全部史實,而非寓言。

《外儲說右上》中還有一則故事:堯欲傳天下於舜,鯀諫曰:“以天下傳之於匹夫,不詳也。”於是,堯誅殺鯀。還有孔子之言:堯知舜之賢,並不難。最難能可貴的,就是誅殺諫者,獨斷專行。

此故事完全不符合孔子的一貫言行:

晉平公宴飲羣臣時,稱:“莫爲人君之樂,其言弗違之。”師曠以琴撞之。晉平公問其故。師曠曰:“今有小人言於側,故撞之。”左右欲問罪於師曠。平公曰:“釋之,以爲寡人戒。”

孔子稱讚晉君:“晉平公非不痛其體,欲來諫者也。”

顯然,無論是堯誅殺進諫者,還是孔子贊堯能獨斷專行。皆是韓非杜撰的寓言故事。只有柏楊之類思維邏輯混亂的弱智,纔會信以爲真。纔會大肆批判堯、孔子和太公望。

在先秦時代,不僅在各個學派的著作中,常以孔子爲代言人,假託孔子之言,述己之志。就連勸酒之時,也會搬出孔子。趙國公子平原君在宴請孔子的七世孫子高時,曾勸酒道:“昔有諺語:堯舜千鍾,孔子百觚。古之聖賢,無不能飲。子何辭焉?”子高曰:“穿之所聞,聖賢以道德勝人,而不以飲食勝人。”平原君對曰:“既如先生所言,此言何生?”子高曰:“生於嗜酒者,世人以作勸酒之辭,非實然也。”

在讀書爲學時,一定要學子高。捋清何爲寓言,何爲史實。且不可學胡適、柏楊之流,而貽笑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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