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學之史部宋史

《宋史》卷四百七十 列傳第二百二十九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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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佞幸

《宋史》卷四百七十 列傳第二百二十九

  ○弭德超 侯莫陳 利用 趙贊 王黼 朱勔 王繼先 曾覿(龍大淵附) 張說 王抃 姜特立(譙熙載附)

人君生長深宮之中,法家、拂士接耳目之時少,宦官、女子共啓處之日多,二者,佞幸之梯媒也。剛明之主亦有佞幸焉,剛好專任,明好偏察,彼佞幸者一投其機,爲患深矣。他日敗闕,雖能殄除,隳城以求狐,灌社以索鼠,亦曰殆哉!宋世中材之君,朝有佞幸,所不免也。太宗有弭德超,趙贊,孝宗有曾覿、龍大淵,二君固不可謂非剛明之主也。作《佞幸傳》。

弭德超,滄州清池人。李符、李琪薦之,給事太宗晉邸。太宗即位,補供奉官。太平興國三年,遷酒坊使、杭州兵馬都監,又爲鎮州駐泊都監。

初,太宗念邊戍勞苦,月賜士卒銀,謂之月頭銀。德超乘間以急變聞於太宗曰:"樞密使曹彬秉政歲久,得士衆心;臣從塞上來,聞士卒言:'月頭銀曹公所致,微曹公我輩餒死矣。'"又巧誣彬他事。上頗疑之,出彬爲天平軍節度。以王顯爲宣徽南院使,德超爲宣徽北院使,併兼樞密副使。

德超譖曹彬事成,期得樞密使,乃爲副使;又柴禹錫與德超官同,先授,班在其上。故德超視事月餘,稱病請告,居常怏怏。一日詬顯及禹錫曰:"我言國家大事,有安社稷功,止得線許大官。汝等何人,反在我上,更令我效汝輩所爲,我實恥之。"又大罵曰:":汝輩當斷頭,我度上無守執,爲汝輩所眩惑。"顯告之,太宗怒,命膳部郎中、知雜滕中正就第鞫德超,具伏,下詔奪官職,與其家配隸瓊州禁錮,未幾死。

侯莫陳利用,益州成都人,幼得變幻之術。太平興國初,賣藥京師,言黃白事以惑人。樞密承旨陳從信白於太宗,即日召見,試其術頗驗,即授殿直,累遷崇儀副使。雍熙二年,改右監門衛將軍,領應州刺史。三年,諸將北征,以利用與王侁併爲幷州駐泊都監,擢單州刺史。四年,遷鄭州團練使。前後賜與甚渥,依附者頗獲進用,遂橫恣無復畏憚。其居處服玩皆僣乘輿,人畏之不敢言。

會趙普再入中書,廉知殺人及諸不法,盡奏之。太宗遣近臣案得奸狀,欲貸其死,普固請曰:"陛下不誅,是亂天下法。法可惜,此何足惜哉!"遂下詔除名,配商州禁錮。初籍其家,俄詔還之。

趙普恐其複用,因殿中丞竇諲嘗監鄭州榷酤,知利用每獨南向坐以接京使,犀玉帶用紅黃羅袋;澶州黃河清,鄭州用爲詩題試舉人,利用判試官狀,言甚不遜。召諲至中書詰實,令上疏告之。又京西轉運副使宋沆籍利用家,得書數紙,言皆指斥切害,悉以進上。太宗怒,令中使臠殺之,已而復遣使貸其死,乘疾置至新安,馬旋濘而踣,出濘換馬,比追及之,已爲前使誅矣。

趙贊,幷州人,性險詖辯給,好言利害。初爲軍小吏,與都校不協,因誣營中謀叛,劉繼元屠之無遺類,稍署贊右職。太原平,隸三司爲走吏,又許本司補殿直,太宗頗任之。遷供奉官、閤門祗候,提舉京西、陝西數州錢帛,發摘甚衆。又自乞捕盜,至永興,得兵士盜錢二百,欲磔諸市,知府張齊賢奪而釋之。太宗命御史臺按問,停贊官數月。復令專鉤校三司簿,令贊自選吏十數人爲耳目,專伺中書、樞密及三司事,乘間白之。太宗以爲忠無他腸,中外益畏其口。會改三司官屬,以贊爲西京作坊副使、度支都監。

時又有鄭昌嗣者,宣州人,亦起三司役吏,稍遷侍禁。奉使西川,回奏在官不治者數十人,太宗嘉其直。會市物吏因緣爲奸,列肆屢謁開封訴之,乃置雜買務,使昌嗣監之。昌嗣乞著籍便殿門,許非時入奏,與贊親比相表裏,累遷至西上閣門副使、鹽鐵都監。二人既得聯事,由是益橫恣,所爲皆不法。太宗頗知之,以問左右,皆畏二人,無敢言其惡。

至道元年上元節,京城張燈,太宗以上清宮成,臨幸。贊與昌嗣邀其黨數人,攜妓樂登宮中玉皇閤,飲宴至夜分;掌舍宦者不能止,以其事聞。太宗大怒,並摭諸事,下詔奪贊官,許攜家配隸房州禁錮,即日驛遣之。昌嗣黜唐州團練副使,不署事。既數日,並賜死於路。

太宗謂侍臣曰:"君子小人如芝蘭荊棘,不能絕其類,在人甄別耳。苟盡君子,則何用刑罰焉?"參知政事寇準對曰:"帝堯之時,四凶在庭,則三代之前,世質民淳,已有小人矣。今之衣儒服、居清列者,亦頗朋附小人,爲自安計。如贊、昌嗣之類奔走賤吏,不足言也。"

王黼字將明,開封祥符人。初名甫,後以同東漢宦官,賜名黼。爲人美風姿,目睛如金,有口辯,才疏雋而寡學術,然多智善佞。中崇寧進士第,調相州司理參軍,編修《九域圖志》,何志同領局,喜其人,爲父執中言之,薦擢校書郎,遷符寶郎、左司諫。張商英在相位,浸失帝意,遣使以玉環賜蔡京於杭;黼覘知之,數條奏京所行政事,並擊商英。京復相,德其助己,除左諫議大夫、給事中、御史中丞,自校書至是財兩歲。

黼因執中進,乃欲去執中,使京顓國,遂疏其二十罪,不聽。俄兼侍讀,進翰林學士。京與鄭居中不合,黼復內交居中,京怒,徙爲戶部尚書,大農方乏,將以邦用不給爲之罪。既而諸班禁旅賚犒不如期,詣左藏鼓譟,黼聞之,即諸軍揭大榜,期以某月某日,衆讀榜皆散,京計不行。還爲學士,進承旨。

遭父憂,閱五月,起復宣和殿學士,賜第昭德坊。故門下侍郎許將宅在左,黼父事樑師成,稱爲恩府先生,倚其聲焰,逼許氏奪之,白晝逐將家,道路憤嘆。復爲承旨,拜尚書左丞、中書侍郎。宣和元年,拜特進、少宰。由通議大夫超八階,宋朝命相未有前比也。別賜城西甲第,徙居之日,導以教坊樂,供張什器,悉取於官,寵傾一時。

蔡京致仕,黼陽順人心,悉反其所爲,罷方田,毀辟雍、醫、算學,並會要、六典諸局,汰省吏,減遙郡使、橫班官奉入之半,茶鹽鈔法不復比較,富戶科抑一切蠲除之,四方翕然稱賢相。

既得位,乘高爲邪,多畜子女玉帛自奉,僣擬禁省。誘奪徽猷閣待制鄧之綱妾,反以罪竄之綱嶺南。加少保、太宰。請置應奉局,自兼提領,中外名錢皆許擅用,竭天下財力以供費。官吏承望風旨,凡四方水土珍異之物,悉苛取於民,進帝所者不能什一,餘皆入其家。御史陳過庭乞盡罷以御前使喚爲名冗官,京西轉運使張汝霖請罷進西路花果,帝既納,黼覆露章劾之,兩人皆徙遠郡。

睦寇方臘起,黼方文太平,不以告,蔓延彌月,遂攻破六郡。帝遣童貫督秦甲十萬始平之。猶以功轉少傅,又進少師。貫之行也,帝全付以東南一事,謂之曰:"如有急,即以御筆行之。"貫至吳,見民困花石之擾,衆言:"賊不亟平,坐此耳。"貫即命其僚董耘作手詔,若罪已然,且有罷應奉局之令,吳民大悅。貫平賊歸,黼言於帝曰:"臘之起由茶鹽法也,而貫入奸言,歸過陛下。"帝怒。貫謀起蔡京以間黼,黼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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