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學之史部宋史

《宋史》卷四百一十七 列傳第一百七十六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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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喬行簡 範鍾 遊似 趙葵(兄範) 謝方叔

《宋史》卷四百一十七 列傳第一百七十六

喬行簡,字壽朋,婺州東陽人。學於呂祖謙之門。登紹熙四年進士第。歷官知通州,條上便民事。主管戶部架閣,召試館職,爲祕書省正字兼樞密院編修官。升祕書郎,爲淮西轉運判官,知嘉興府。改淮南轉運判官兼淮西提點刑獄、提舉常平。言金有必亡之形,中國宜靜以觀變。因列上備邊四事。會近臣有主戰者,師遂出,金人因破蘄、黃。移浙西提點刑獄兼知鎮江府。遷起居郎兼國子司業,兼國史編修、實錄檢討,兼侍講。尋遷宗正少卿、祕書監,權工部侍郎,皆任兼職。

理宗即位,行簡貽書丞相史彌遠,請帝法孝宗行三年喪。應詔上疏曰:

求賢、求言二詔之頒,果能確守初意,深求實益,則人才振而治本立,國威張而奸宄銷。臣竊觀近事,似或不然。夫自侍從至郎官凡幾人,自監司至郡守凡幾人,今其所舉賢能才識之士又不知其幾人也,陛下蓋嘗摭其一二欲召用之矣。凡內外小大之臣囊封來上,或直或巽,或切或泛,無所不有,陛下亦嘗摭其一二見之施行且褒賞之矣。而天下終疑陛下之爲具文。

蓋以所召者,非久無宦情決不肯來之人,則年已衰暮決不可來之人耳。彼風節素著、持正不阿、廉介有守、臨事不撓者,論薦雖多,固未嘗收拾而召之也。其所施行褒賞者,往往皆末節細故,無關於理亂,粗述古今,不至於牴觸,然後取之以示吾有聽受之意。其間亦豈無深憂遠識高出衆見之表,忠言至計有補聖聽之聰者,固未聞採納而用之也。

自陛下臨御至今,班行之彥,麾節之臣,有因論列而去,有因自請而歸。其人或以職業有聞,或以言語自見,天下未知其得罪之由,徒見其置散投閒,倏來驟去,甚至廢罷而鐫褫,削奪而流竄,皆以爲陛下黜遠善士,厭惡直言。去者遂以此而得名,朝廷乃因是而致謗,其亦何便於此。夫賢路當廣而不當狹,言路當開而不當塞,治亂安危,莫不由此。

又言:"敬天命,伸士氣。"時帝移御清燕殿,行簡奏"願加畏謹",且言:"羣賢方集,願勿因濟王議異同,致有渙散。"升兼侍讀,兼國子祭酒、吏部侍郎,權禮部尚書。權刑部尚書,拜端明殿學士、同籤書樞密院事,進籤書樞密院事。

太后崩,疏言:

曏者,陛下內廷舉動,皆有稟承。小人縱有蠱惑幹求之心,猶有所忌憚而不敢發,今者,安能保小人之不萌是心?陛下又安能保聖心之不無少肆?陛下爲天下君,當懋建皇極,一循大公,不私應徇小人爲其所誤。

凡爲此者,皆戚畹肺肝之親,近習貴幸之臣,奔走使令之輩。外取貨財,內壞綱紀。上以罔人君之聰明,來天下之怨謗;下以撓官府之公道,亂民間之曲直。縱而不已,其勢必至於假採聽之言而傷動善類,設衆人之譽而進拔憸人,借納忠效勤之意而售其陰險巧佞之奸。日積月累,氣勢益張,人主之威權,將爲所竊弄而不自知矣。

陛下衰絰在身,愈當警戒,宮庭之間既無所嚴憚,嬪御之人又視昔衆多,以春秋方富之年,居聲色易縱之地,萬一於此不能自制,必於盛德大有虧損。願陛下常加警省。

又論火災求言,乞取其切者付外行之。又論許國不當換文資,其當慮者有五;鄭損不當帥蜀。

又言:"時青者,以官則國家之節度,以人則邊陲之大將,一旦遽爲李全所戕,是必疑其終爲我用,慮變生肘腋,故先其未發驅除之。竊意軍中必有憤激思奮之人,莫若乘勢就淮陰一軍拔其尤者以護其師,然後明指殺青者之姓名,俾之誅戮,加贈恤之典於青,則其勢自分,而吾得籍此以制之,則可折其奸心而存吾之大體。不然,跋扈者專殺而不敢誅,有功者見殺而不敢訴,彼知朝廷一用柔道而威斷不施,烏保其不遞相視效?則其所當慮者,不獨李全一人而已。"

又言:"山陽民散財殫,非兇賊久安之地,當日夜爲鴟張之計。揚州城堅勢壯,足以坐制全淮,此曹未必無窺伺之心,或爲所入,則淮東俱非我有,不可不先爲之慮也。"又請屯駐重兵海道,內爲吳、越之捍蔽,外爲南北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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