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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得糊塗的子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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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根據《史記·鄭世家》:“聲公五年,鄭相子產卒,鄭人皆哭泣,悲之如亡親戚。子產者,鄭成公少子也。”則,“聲公五年”即前496年。讓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子產吧!

難得糊塗的子產

子產(?—公元前522年)是春秋時期鄭國(都城在今新鄭市)的執政,他精明幹練,治國有方,政績卓著。《韓非子》和《孟子》分別記述了發生在他身上的兩件截然不同的小事,反差鮮明,說明再精明的人也有犯糊塗的時候。

據《韓非子·難三第三十八》記載,一天清晨,子產乘車外出,經過東匠巷的大門時,忽然聽到不遠處傳來陣陣女人的哭聲。大清早就有人在哭,子產覺得很好奇,就示意車伕停下車,豎起耳朵仔細辨聽那哭聲。聽了一會兒似乎聽出了道道,於是吩咐差役速去捉拿哭泣的女人。差役把女人抓來一審問,果然問出了驚天案情,原來這個女人因婚外情對自己丈夫下了毒手,趁其熟睡之時將其殘忍勒死。辦案人員無不歎服子產的機敏與警覺。

車伕是整個事件的親歷者,對子產的神奇判斷百思不解,終於有一天忍不住問子產:“那女子有問題先生是怎麼知道的?”子產淡然一笑,一語道破天機:“她異樣的哭聲裏含有恐懼!大凡對於自己最親近的.人,在他剛生病時主要是擔憂,而快死的時候則是恐懼,那麼已經死掉的就只有悲哀了。但這個女人哭已經死了的丈夫,絲毫聽不出哀傷而只能聽出恐懼,因此知道這裏面定有隱情。”

僅憑常人難以分辨的哭聲就能捉住殺人嫌犯,精明的子產向人們充分展示了他觀察事物細緻入微、分析問題幹練老成的超強本領。然而,就是這個精明的子產,在另一件小事上卻犯起了糊塗。《孟子·萬章》記載,有人給子產送來一條活魚,估計是比較名貴的那種。子產捨不得享用,便將其交給管理池塘的小吏,讓他放進池塘裏蓄養起來。不料這小吏卻是個饞嘴的傢伙,見到美味立即動了邪念,偷偷摸摸把大魚煮吃了。這一解饞不當緊,可怎麼向執政回話呢?小吏乾脆將錯就錯,編出一套“真實的謊言”糊弄子產,言之鑿鑿回報說:“這條魚可真是的,還假裝斯文哩,剛放進池塘時,它還要死不活的,可一會兒便搖頭擺尾自在起來,突然間一個打挺,就躥得無影無蹤了。”小吏編起瞎話來面不改色心不跳,說得有鼻子有眼,不由你不信。

子產果然信以爲真,連聲說:“得其所哉!得其所哉!”小吏聽了一陣竊喜,從子產那兒出來後喃喃自語道:“哈哈,誰說子產聰明呢?我明明已經把魚煮吃了,可他還說‘它去了它應該去的地方啦!它去了它應該去的地方啦’!”成語“得其所哉”即出於此,意指得到理想的安置。

從來辦事精明的子產居然被小吏耍了一回,這是爲什麼呢?孟老夫子給出了一個答案:“君子可欺以其方,難罔以非其道。”就是說君子可能被人用合乎情理的話欺騙,但很難被人用不合乎情理的話矇蔽。細想來,這話的確有道理,上面兩個故事似乎是很好的註腳——子產所以精明,是他從婦人聽似平常的哭聲中聽出了不合情理的“音符”;所以上當受騙,是他以君子之心度人,被小吏“合乎情理”的謊言矇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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