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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時期是如何治理國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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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的六卿首領,春秋時稱爲“正卿”或“冢宰”,也有稱爲“相”。正卿尚有一、二副貳,稱爲“介卿”。東周王朝的執政正卿,開始是鄭伯,至隱公八年(前715年)後,是鄭伯和虢公,鄭伯爲主卿士,虢公爲右卿士。至桓公五年(前707年),王奪鄭伯政,鄭伯不朝,王以諸侯伐鄭,王爲中軍,虢公林父將右軍,周公黑肩將左軍。從《左傳》行文看,大概右卿士的地位高於左卿士(中原各國尚右,南方楚國尚左)。從此以後,虢、週二公並掌周政。到了僖公五年(前655年),虢國滅,虢公醜奔京師,自此,虢公也失政。下一階段周室的執政者就是周公。以後周公又與王子虎、王叔桓公等同執周政。至春秋後期,周政權才落在單、劉二氏手中。這兩人也是王期的右、左卿士。

春秋時期是如何治理國家的

《周官》首列“天官冢宰”,其僚之首稱爲“太宰卿”,下列太宰的職司是“掌建邦之六典,以佐王治邦國”。這很清楚地說明了太宰就是相職。但太宰這個官,從春秋中葉以後,地位就逐漸下降了,這大概是春秋後期周王室公室地位下降的緣故,因爲太宰本身是王室公室的家宰,王室衰落,其家宰自然地也隨之失去了控制權。

春秋時期諸侯國的重要職官是司徒、司馬、司空,其次爲司寇,這些是掌管諸侯朝政的官。司徒治民,“司”是掌管、“徒”是徒役,指服軍役和各種勞役的民衆,司徒治民事,掌戶籍;司馬治軍,戰國以前重車戰,兵車用馬拉,每輛戰車用四匹馬,中間兩匹稱“服馬”,兩旁稱“驂馬”。馬在車戰時代起相當大的作用,所以以“馬”命官,掌管軍事的官就稱司馬。司馬的佐助稱爲少司馬。主管養馬的校人(或稱校正)是司馬的屬官;司空管土地,主要職責是測量土地的遠近、辨別土地的好壞,以便授於民衆耕種,並編定賦稅的徵收數額;司寇,掌管刑獄訴訟,治寇盜。這些官稱在中原列國多有設置,其職司也大同小異。主管刑獄的官還有稱作理、士、大士、尉氏等。例如晉國的欒盈在國內鬥爭失敗後逃往楚國,他路經東周國境時,遭到了搶劫,因此要求周王給予保護,不然就要歸罪尉氏。“尉氏”當是後世“延尉”一名之所本。

魯國,據《左傳·昭公四年》載,杜泄對季孫說:

夫子受命於朝而聘於王,王思舊勳而賜之路,覆命而致之君,君不敢逆王命而復賜之,使三官書之。吾子爲司徒,實書名。夫子爲司馬,與工正書服。孟孫爲司空以書勳。

由此可見,魯三家實際掌握了司徒、司馬、司空三個要職。襄公二十一年(公元前552年),季孫對臧武仲說:

我有四封,而詰其盜,何故不可?子爲司寇,將盜是務去,若之何不能?

這說明臧武仲爲司寇,其職次於“三司”。後來臧氏衰敗,孔子曾一度爲魯司寇,地位僅次於三司,所以他有資格陪同魯定公到夾谷會見齊景公。據說他在司寇任內曾誅殺了與他作對的少正卯①。其實這事恐不可信,“少正”本是官名,但春秋時魯國並無此官。孔子是春秋後期人,出身於非貴族家庭,他當上司寇這樣的要職,反映了當時的等級制和世官制已開始動搖了。

宋國,據《左傳·文公八年》載,有“六師”之制:

公子成爲右師,公子友爲左師,樂豫爲司馬,公子蕩爲司城,華御事爲司寇。

“司城”就是“司空”,因宋武公名司空,避其諱,故改司空爲司城。其後,宋分司寇爲“大司寇”、“小司寇”,又增設“太宰”、“少宰”等官,事見《左傳·成公十五年》:

於是華元爲右師,魚石爲左師,蕩澤爲司馬,華喜爲司徒,公孫師爲司城,向爲人爲大司寇,鱗朱爲少司寇,向帶爲太宰、魚府爲少宰。

太宰在西周的地位很高,春秋時除早期的東周王室,晚期的吳國還有一定地位外,在其他國家都不是要職。宋國雖增設宰官,但位在六卿之後,又不是卿爵。宰職本是王室家裏總管性質的官,到春秋時期,它的地位下降,正反映了治事職官和臣僕或宮廷內官的分職。至昭公二十二年(前520年)宋國六卿排列次序爲:

宋公使公孫忌爲大司馬,邊卬爲大司徒,樂祁爲司城,仲幾爲在師,欒大心爲右師,樂輓爲大司寇,以靖國人。

右、左師的地位降於“三司”之後。此後,由於時世不同,六卿權力的輕重也隨之而變換。至哀公二十六年,又以右師爲首:

宋景公無子,取公孫周之子得與啓,畜諸公宮,未有立焉。於是皇緩爲右師,皇非我爲大司馬,皇懷爲司徒,靈不緩爲左師,樂茷爲司城,樂朱鉏爲大司寇。六卿三族降聽政,因大尹以達。

宋國的所謂“右師”、“左師”,可能就是右左二卿士,相當於後世的右、左二相,所以,僖公九年(前651年)宋襄公即位,以公子且夷爲仁,使爲左師以聽政。成公十五年,華元執政,即任右師之職,向戌也曾以左師聽政。

鄭國也設有“六卿”,但官職不盡一致,《左傳·襄公二年》說:

秋七月庚辰,鄭伯睔卒。於是子罕當國,子駟爲政,子國爲司馬。

《左傳·襄公十年》雲:

於是子駟當國,子國爲司馬,子耳爲司空,子孔爲司徒。又在襄公二十二年(前551年)提到“少正公孫僑”與晉人對話之事。從這些記載可知,鄭國的所謂“六卿”官稱應是“當國”,“爲政”,“司馬”,“司空”,“司徒”以及“少正”。

晉國的執政官多爲軍職。《左傳·閔公元年》載,晉獻公時有二軍:

晉侯作二軍,公將上軍,太子申生將下軍。

這種君卿共掌軍師之制,與春秋初年六國相同。至晉文公始作三軍,立“元帥”,《左傳·僖公二十七年》載晉侯興師救宋說:

於是乎蒐於被廬,作三軍……乃使郤縠將中軍,郤溱佐之,使狐偃將上軍,讓於狐毛,而佐之。命趙衰爲卿,

讓於欒枝、先軫。使欒枝將下軍,先軫佐之。

所謂“元帥”,也稱將軍,就是中軍將,元帥、將軍之名實始於此。中軍將是軍中最高執政官。春秋列國軍政不分,晉文公六年(前631年),趙盾將中軍,“始爲國政”,這就是說,中軍主將執國政,爲諸卿之首。晉三軍將佐都是卿。成公三年(前588年)十二月“晉作六軍,韓厥,趙括,鞏朔,韓穿,荀騅,趙旃皆爲卿”,這就是說,凡是掌軍職、地位較高的都可以成爲執政官——卿(列國官制大體如此),這可作爲文武不分、軍政合一的佐證。在各軍將佐之下設有軍大夫,軍司馬,軍司空,侯庵等官,分別掌管軍中政事、軍紀、道路修建、偵察敵情等事。

晉國在成公時,以卿的長子爲公族,並設公族大夫以教育公族,以中軍元帥治民治軍。司馬、司空的地位比其他國家低,司馬只掌管軍中法紀,而不是統兵之官。這是晉國職官與其他國家不相同的地方。司空除管軍政,也管民政,其職司與列國相同,主管築城及其他土木建築。例如莊公二十六年(前668年)士因有新功,由大夫升爲大司空。獻公則命他主持增築絳城,修建公子重耳、夷吾封地蒲城與屈城。

春秋列國在治事衆官之上,有一人總領全國大政,各國名稱不同,泛稱爲“執政”,相當後世的相職。它是由西周晚期的執政卿事發展而來的。東遷後的周王室,在春秋初年還稱爲“卿士”,後來又以太宰居此位。晉國稱爲中軍元帥,鄭國稱爲當國,齊國在景公時曾一度稱爲相。“執政”者的爵位,一般是正卿(或稱爲上卿),只是在齊景公時管仲執掌國政而爵爲下卿。這是因爲齊有國氏、高氏二卿,由周天子所命;而管仲爲桓公所任,其爵位爲下卿以表示齊對周王朝的尊重。“執政”有一、二人襄助,如右卿士有左卿士襄助,右相有左相襄助,太宰有少宰襄助。

東周王朝及列國君主近身還有一批專爲私人服務的官員,這類官列國大體一致。如太師、太傅、太保,本是教育太子的師、傅、保,太子即位爲王,他們就被尊稱爲太師、太傅、太保。這類官在西周時地位很重要,執掌國政,被稱爲“三公”。春秋時,各諸侯國不設太保一職,而太師、太傅多屬美稱,並沒有實際權力。又如膳夫,本是掌管王的膳食官,西周時卻可以擔任王命的要務。春秋初年,東周王室膳夫的爵位還是大夫,地位不算低,但其他侯國掌管膳食的官,則不見有執行重大政治使命的事。西周實行宗法制,宗伯是王朝的重要職官,而春秋時只有魯國設宗伯,其職掌是祭祀時掌神主位置的排列,其他侯國只設宗人,爲國君掌管祭祀,並向神靈禱告,所以有“祝宗”之稱,地位不很高。這些職官地位的下降,是朝政治事官與宮廷內官分職的結果。這種分職是春秋時官制的一大變化,反映了統治機構日趨完善,設官分職更加細密的情況。

所謂“元帥”,也稱將軍,就是中軍將,元帥、將軍之名實始於此。中軍將是軍中最高執政官。春秋列國軍政不分,晉文公六年(前631年),趙盾將中軍,“始爲國政”,這就是說,中軍主將執國政,爲諸卿之首。晉三軍將佐都是卿。成公三年(前588年)十二月“晉作六軍,韓厥,趙括,鞏朔,韓穿,荀騅,趙旃皆爲卿”,這就是說,凡是掌軍職、地位較高的都可以成爲執政官——卿(列國官制大體如此),這可作爲文武不分、軍政合一的佐證。在各軍將佐之下設有軍大夫,軍司馬,軍司空,侯庵等官,分別掌管軍中政事、軍紀、道路修建、偵察敵情等事。

晉國在成公時,以卿的長子爲公族,並設公族大夫以教育公族,以中軍元帥治民治軍。司馬、司空的地位比其他國家低,司馬只掌管軍中法紀,而不是統兵之官。這是晉國職官與其他國家不相同的地方。司空除管軍政,也管民政,其職司與列國相同,主管築城及其他土木建築。例如莊公二十六年(前668年)士因有新功,由大夫升爲大司空。獻公則命他主持增築絳城,修建公子重耳、夷吾封地蒲城與屈城。

春秋列國在治事衆官之上,有一人總領全國大政,各國名稱不同,泛稱爲“執政”,相當後世的相職。它是由西周晚期的執政卿事發展而來的。東遷後的周王室,在春秋初年還稱爲“卿士”,後來又以太宰居此位。晉國稱爲中軍元帥,鄭國稱爲當國,齊國在景公時曾一度稱爲相。“執政”者的爵位,一般是正卿(或稱爲上卿),只是在齊景公時管仲執掌國政而爵爲下卿。這是因爲齊有國氏、高氏二卿,由周天子所命;而管仲爲桓公所任,其爵位爲下卿以表示齊對周王朝的尊重。“執政”有一、二人襄助,如右卿士有左卿士襄助,右相有左相襄助,太宰有少宰襄助。

東周王朝及列國君主近身還有一批專爲私人服務的官員,這類官列國大體一致。如太師、太傅、太保,本是教育太子的`師、傅、保,太子即位爲王,他們就被尊稱爲太師、太傅、太保。這類官在西周時地位很重要,執掌國政,被稱爲“三公”。春秋時,各諸侯國不設太保一職,而太師、太傅多屬美稱,並沒有實際權力。又如膳夫,本是掌管王的膳食官,西周時卻可以擔任王命的要務。春秋初年,東周王室膳夫的爵位還是大夫,地位不算低,但其他侯國掌管膳食的官,則不見有執行重大政治使命的事。西周實行宗法制,宗伯是王朝的重要職官,而春秋時只有魯國設宗伯,其職掌是祭祀時掌神主位置的排列,其他侯國只設宗人,爲國君掌管祭祀,並向神靈禱告,所以有“祝宗”之稱,地位不很高。這些職官地位的下降,是朝政治事官與宮廷內官分職的結果。這種分職是春秋時官制的一大變化,反映了統治機構日趨完善,設官分職更加細密的情況。

西周、春秋時期的貴族有大片的封地,也有宗族組織,這種宗族組織被稱爲“家”,春秋時期這些“家”族組織大大膨脹起來,有很大的勢力。魯國的“三桓”(即魯桓公三兒子之後)就曾兩次瓜分公室。晉國的六卿,勢力也很強大,祁氏、韓氏各擁有七個縣,大夫羊舌氏也有兩個縣,據《左傳·昭公五年》載:“因其十家九縣,長轂九百。”九縣能出九百輛兵車,說明每縣都是擁有一百輛兵車的大縣。此外,宋國的戴、桓八族,鄭國的“七穆”,都是大家,都擁有大片的封地,控制着大量的人口,實際上他們的“家”中已建立起一套政治機構,是國中之國。這種“家”,可視爲一國中的地方組織,總管一家政務的稱爲宰,宰下有各種官吏,分掌各種事務。《論語·子路》載,孔子的學生仲弓就曾任過魯國季氏的家宰,他向孔子請教爲政的辦法,孔子告訴他:“先有司,赦小過,舉賢才”。可見家宰權力不小,可以任免官吏。《論語·先進》說,子路爲季氏家宰時,就任命子羔爲費邑宰。“家”的下面,還分設有若干邑或縣,並設有各種職官。《定公十年》載,魯國叔孫氏的郡邑就設有邑宰(公若爲之),馬正(公南爲之),工師(駟赤爲之)等官。春秋晚期,這類家臣的人選已不限於本宗族的人,有時也不限於用本國人。例如陽虎,本爲孟氏後,而作季氏家宰,定公九年(前501年),陽虎畏罪逃奔晉國,趙簡子迎而相之。子路作了魯國季氏宰後,又到衛國作了衛大夫孔悝的邑宰,並於哀公十五年爲孔悝之難“結纓而死。”齊國的鮑國,跑到魯國作了施孝叔家臣。這種家臣、家宰不受出身和等級的限制,如子路、仲弓、冉有、子羔等人出身均較低微,都先後做過家宰、邑宰之類的官。春秋晚期,家臣的俸祿多爲領取實物,主子對家臣的任免去留也比較自由,他們之間基本上是個人的主從關係,由這種關係而逐漸構成了一種新型的任官制度。到了戰國初期,一些強家起而取代了國君,成爲諸侯後,這些家臣就變成了國家的官吏。這時,家臣與主人間的主從關係,就成了新國家官僚制度的基礎,這樣,從西周以來盛行的等級制、世官制,就被一種新的、適合中央集權的官僚制度所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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